昆明市环保局:5号、7号电池可直接扔垃圾箱

30.12.2015  15:29

    一节小小的电池,却成了市民陈老先生心中的老大难问题。担心破坏环境的陈老先生,积攒了一袋废旧干电池,却面临废电池“无处安放”的困境。“市民平常使用的普通干电池(一次性干电池),比如5号、7号电池,可以和其他生活垃圾一起,直接丢进垃圾桶,这些电池都实现了无汞或低汞。”昨日,昆明市环保局危废所相关负责人解答了这一疑问。

    铅酸蓄电池仍需回收处理

    “我收集了一小袋废电池,5号、7号都有,差不多几十节,但找不到地方回收。”近日,市民陈老先生向本报诉说了心中的“烦事”。陈老先生说,在他印象中,小小一节废电池也是“环境杀手”。“我记得以前宣传说,电池危害大。”不过,陈老先生收集的电池却找不到地方处理,“我们小区没有废旧电池回收箱,找了几个小区、写字楼也都没有。

    究竟家用废旧电池要如何处理?市环保局危废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目前的规定,家用普通干电池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技术要求,可随日常生活垃圾分散投放,无需集中统一回收。

    废旧电池包括日常生活中使用后废弃的普通干电池(一次性电池)、各类充电电池、扣式电池和铅酸蓄电池等,但不同种类的废旧电池的处理方式各不相同。比如,铅酸蓄电池、纽扣式电池等仍需回收处理。

    一次性干电池无汞或低汞

    “目前市面上买得到的,大家用的一次性干电池,都实现了无汞或低汞。”上述负责人拿起一节5号电池说,电池表面上有一行绿色背景上的白色字样写着“无汞碱性电池”。

    针对一次性废旧电池,按照《关于限制电池产品汞含量的规定》,2005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2006年1月1日起,禁止经销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

    “国家从源头上限制了一次性电池的污染,强制要求生产出来的一次性电池汞含量必须在百万分之一以下。这样低汞含量的电池对环境造成的危害非常小。也就是从2005年起,废旧家用电池可作一般垃圾处理。”市环保局危废所相关负责人表示。(都市时报 记者许孟婕)

编辑:文丽荣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