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女子盗窃2万元现金"说走就走"去大理旅游 6天后落网

19.04.2016  10:30

    昆明女子张某到五华区麻园一服装店买衣服,见老板放在椅子上的黑色书包里有大量现金,就顺走了。回去一数,足足有2万元。怎么花这笔钱呢?干脆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6天后,张某游遍大理、丽江,把赃款挥霍完了,在丽江古城一酒店被民警抓住。这已经是张某第三次因盗窃被抓了。

    张某,1989年生人,老家玉溪,父母多年前在昆买房后,她随父母居住。虽年仅27岁,但张某“履历颇丰”:2009年3月,她曾因盗窃罪被判入狱半年,2012年4月,同样因盗窃罪,她被判入狱4年。

    去年9月出狱后,张某决定好好生活,在一家单位打起零工。今年3月13日下午2点,麻园村一服装店,23岁的老板余女士正在招待客人,张某走了进去,她打算买套衣服“犒劳”下自己。

    张某挑选衣服时,一个放在收银台旁边椅子上的黑色书包引起她的注意,习惯性一瞅,里面有很多现金。张某手痒了,一番思想斗争后,她将手塞进包里,趁人不注意,悄悄拿走包里厚厚一沓百元钞票,然后离开了。

    到了偏僻的地方一数,竟然有2万元。张某莫名兴奋,怎么花这些钱呢?干脆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去哪呢?一番考虑后,她决定去大理、丽江旅游。

    这边,服装店老板余女士当天下午5点多关门时,才发现包里的2万元货款不翼而飞,于是报警。根据店里监控,五华公安分局丰宁派出所民警很快锁定了嫌疑人。

    3月19日晚,在丽江警方的协助下,嫌疑人张某在丽江古城一酒店被抓,此时,2万元赃款已被她挥霍一空。6天花了2万元?她都干了些啥呢?“就是玩,或者买衣服。”民警说。

    目前,张某已被五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逮捕,案件已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都市时报 首席记者程浩)

编辑:孙瑞婷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