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2018年针对环境违法行为开出3.38亿元“罚单”

27.03.2019  23:10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26日发布消息,2018年该省共查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436件,比2017年增长17.5%;罚款金额3.38亿元,是2017年的2.37倍,有力打击和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杨春明介绍,2018年,云南省积极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长江经济带(云南区域)化工污染专项执法检查、强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达标排放专项整治行动、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发现和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问题;并全面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九大高原湖泊及牛栏江环境监察工作等重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根据通报,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云南省交办32批次共1998件投诉举报件,云南各级环境监察部门积极配合查处,共责令整改企业1218家、立案处罚1399件,罚款4054.11万元,关停取缔企业167家,立案侦查31件、行政拘留28人、刑事拘留20人,共问责1015人。截至2019年3月10日,交各地办理的案件中,已完成整改1693件,已完成验收1135件。
  对于备受外界关注的九大高原湖泊(下称“九湖”),2018年,云南省共计查处九湖流域环境违法企业241家,共处罚款5079.11万元;并重点对流域内污水处理厂、重点排污企业以及其他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对46条主要入湖河流进行排查,实现了对九湖流域所有重点排污单位检查全覆盖。
  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云南省还对涉重金属、危险化学品企业、涉危险废物企业、尾矿库环境风险企业等七个方面环境风险进行全面排查,有效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并稳步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数据显示,2018年,云南省共排查出环境安全隐患问题392个。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256个,正在整改123个。2018年,云南全省未发生特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突发环境事件。目前,云南全省有102家企业参与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投保费额共202.9万元,为投保企业提供保险保障共1.91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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