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新螺蛳湾商贸城一期市场搬迁起纷争 288名原告联合诉讼

13.12.2015  17:12

    还在协议期内,市场方却单方宣布床上用品商场停止经营,还在市场内悬挂了停业横幅。面对突如其来的搬迁行为,288位商户自然不会答应。今年8月,他们联合将昆明螺蛳湾国际商贸城市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云南中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的上述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商铺合法使用权,并要求撤销在媒体上所作的商场停业公告,向原告赔礼道歉。昨日上午9时30分,官渡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据悉,该案是云南省法院系统近年来审理的民事案件中,原告人数最大的一起。

     288位商户告市场管理方

    昨日庭审中,288名原告诉称,2009年他们与云南中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一份《昆明螺蛳湾国际商贸城商位有偿使用协议书》,按照协议原告取得了螺蛳湾商贸城一期市场四楼商位使用权,用于经营床上用品,期限从2009年11月5日到2016年1月4日。2012年,双方又续签了一份商位使用权协议,期限从2016年1月5日到2021年1月。原告称,他们交了全部费用。

    被告昆明螺蛳湾国际商贸城市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被告云南中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开办的公司,该公司负责螺蛳湾商贸城一期市场的管理及物业服务等。

    让原告万万没想到的是,今年6月16日,被告单方宣告原告的商位停止营业,并在媒体上刊登了停业公告。市场方还在市场内挂出了商场停业的横幅,一些前来进货的客户看到横幅后,还以为商户关门大吉,都纷纷走了。为了反对市场方这样的行为,双方曾经发生过冲突。一些情绪激动的商户,还砸坏了商场电梯。

    原告称,几次协商无果后,市场方开始断电,封闭了商场卸货通道和消防通道等配套设施。原告认为,市场方的这些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他们的商铺合法使用权。今年8月6日,288位商户联合将上述两家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的上述行为侵权。

     被告称市场照明已经恢复

    面对原告的诉求,被告方称原告的所有诉请均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法院依法驳回诉求。被告称,他们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因诉讼而产生的案件受理费等费用由原告自己承担。被告坦言,如今,一期四楼照明已经恢复,今年6月被原告方破坏的电梯维修费用,本应由原告承担,他们保留追究原告责任的权利。

    本案将择期宣判。(春城晚报 记者熊波)

编辑:范皛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