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一女子散布“SB250”病毒谣言被拘 谣言面前别做“250”!

29.03.2016  20:25

3月23日晚上,一则信息在丽江市微信朋友圈传开,内容十分吓人:“丽江市宣布:昨天凌晨二点二十一分,一女性感染SB250病毒死亡,年龄21岁,参与抢救的医生已经被隔离,据悉此女是在市场买草鱼回家做酸菜鱼吃后发觉呕吐头晕送院,中央电视新闻已播出,暂时别吃鱼肉,酸菜,特别是草鱼,酸菜鱼,水煮鱼,因丽江有121个鱼塘已感染。收到马上发给你关心的人。

 

 

该微信内容在朋友圈传播后,居然有不少网友都信以为真。事实上,关于“SB520”病毒的谣言,在网络上已有不少版本,且都用移花接木的手法,发布当地有人感染“SB250病毒”死亡的不实信息,搞得人心惶惶。早在今年2月份,该谣言信息就曾在广东、福建、四川等地传播,当地警方都及时发布过辟谣信息。

 

3月25日,犯罪嫌疑人和某某因涉嫌编造虚假疫情信息罪被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经查,3月23日晚上,和某某在其丈夫的微信群内看到一则四川版“SB250病毒”的信息,抱着好玩的心态,她将事发地改为“丽江市”后,将该信息发送到自己的6个微信群,随即被他人转发。

 

 

介个谣言,漏洞甚多,只要小伙伴们擦亮眼睛,不是看不出来。首先,“SB250”这个所谓的病毒名字也太直白了吧。再次,谣言中的女子吃了酸菜鱼中毒,既然说了是因鱼塘感染所致,辣为什么酸菜要躺枪?真是前后矛盾得离谱。最后,文中所说“中央电视新闻已经播报”,辣不妨在做真正的“二百五”之前,自己上网搜搜看。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面对网络繁杂的海量信息,应做到仔细甄别,无法核实信息真伪时,不传播、不转发,如发现有制谣传谣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小编再次提醒大家,随意编造、发布虚假信息,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滴。

 

一是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名誉的,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二是行政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是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构成犯罪的要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原标题: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公安局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 | 与安全相关的事绝不能开玩笑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及全省安全防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