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文化工作前瞻

08.01.2016  10:54

    总体思路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推出更多优秀作品,着力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着力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产业体系、文化市场体系,着力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努力实现“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的良好开局。

        工作要点

        ●  精心谋划实施“十三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

        要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把全会提出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转化为“十三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的新思路和新举措。加紧修改完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注意与国家规划的衔接,使各项规划更加符合中央精神、契合文化工作实际、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努力形成衔接配套的规划体系。要抓好规划落实,细化实施方案,推动各项工程、项目、政策落地。

        ●  大力繁荣艺术创作

        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紧紧抓住创作这个中心任务,不断提高创作质量,努力推出一批优秀作品。持续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形成常态化机制。加强统筹,编制文艺创作规划和年度重点创作计划。组织开展好纪念建党95周年、长征胜利80周年主题创作展示活动。实施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加强重点剧目创作生产的立项管理和评价传播。实施优秀剧本创作扶持计划。按照“精品、为民、节俭、可持续”的原则,办好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组织好全国声乐、杂技、舞蹈优秀剧节目展演和国家艺术院团演出季。贯彻戏曲传承发展政策,实施戏曲振兴工程,组织好全国优秀地方戏曲剧目汇演。扶持西部及少数民族地区艺术发展。继续实施国家美术发展与收藏计划,推进美术馆藏品普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改革文艺评奖。开展积极健康的文艺批评。发挥好国家艺术基金和其他各类专项资金、基金的引导作用。深入开展三下乡、高雅艺术进校园、文化进万家等惠民演出。

        ●  提高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水平

        坚持扬弃继承、转化创新,努力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加强文物保护利用,组织实施一批重点文物保护项目。全面落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推动文物工作由抢救性保护向预防性保护转变。加强长城和传统村落保护,推进水下遗产保护。加大流失海外文物追讨力度。推动花山岩画申遗。建立国家文物督察制度,坚决扭转文物保护被动局面。增强博物馆展陈感染力,推进博物馆资源与学校教育的衔接,积极开发文化创意产品。要紧扣“人才”“法规”“平台”三个关键词,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制,提高保护传承水平。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贯彻实施专项检查。完善配套政策,要抓紧出台加强非遗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各地也要推动相关地方法规的制定。做好国家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和抢救性记录。全面实施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推动传统工艺振兴,制定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编制国家级代表性项目整体性保护规划,以规划为抓手指导项目保护。继续建设非遗保护利用设施和非遗传习中心。对国家级代表性项目保护情况和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建设情况开展督察评估。利用传统节庆和文化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广泛开展宣传展示活动,办好非遗博览会。推进全国古籍普查登记工作,全面实施中华古籍保护计划、民国时期文献保护计划。继续推进《清史》书稿修订和质检工作。

        ●  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要继续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推动标准化均等化取得新突破,补齐短板,兜好底线。推动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落到实处,已出台实施意见和标准的要全面实施,未出台的要抓紧制定。统筹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共建共享。要因地制宜,注意盘活“存量”。以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为中心推进总分馆制。按照精准扶贫要求,加快推进贫困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扩大服务人群覆盖面,使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权益得到保障。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和方式多元化。拓展群众参与广度和深度,把群众“”文化和政府“”文化匹配起来。继续开展示范区(项目)创建,及时总结经验。推进数字文化工程建设。引导开展健康有益的群众文化活动。加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继续实施中西部农村文化志愿服务行动计划。

        ●  推进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设

        要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健全以内容监管为重点、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进一步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增强文化市场发展内生动力。努力建立多层次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推动各行业建立完备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完善人才培训、年报数据和行业年会等服务平台。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推动行政审批便利化、规范化、透明化和可预期。消除地区壁垒,促进区域协作和市场一体化建设。消除行业壁垒,鼓励多种经营和业态融合,支持大中城市建设文化娱乐综合体。推动演出、上网服务、游戏游艺、歌舞娱乐、艺术品经营等行业调整结构、转型升级。推动传统文化市场线上线下融合。提高对中小微文化企业服务水平。加强网络文化内容建设,引导市场主体提供优秀网络文化产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监管机制。建强文化市场执法机构和队伍。加强执法办案,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推进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全面应用。

        ●  提升文化产业发展的质量效益

        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努力构建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科技含量高、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通过重点行业带动和政策落实,培育新的增长点、增长带、增长极。加快推动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既要加快培育骨干文化企业,也要推动小微企业发展,既要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产业,也要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研究起草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政策,制定文化企业品牌建设行动计划。进一步扶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漫产品创作推广,继续实施国家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计划,推动中国自主原创的手机动漫标准上升为国际标准。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在试点基础上实施促进文化消费计划,建立长效机制,推进多层次多样化文化消费。推动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京津冀等重点区域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深入推动重点文化产业展会转型升级。推进国家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  创新对外传播、文化交流、文化贸易方式,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坚持政府统筹、社会参与、官民并举、市场运作,努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高效率的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交流格局。配合党和国家领导人出访及外国领导人来访,精心组织重大文化活动,充分发挥文化在外交大局中的独特作用。继续打造和运用好“欢乐春节”文化品牌,不断扩大覆盖面、着力提高质量和影响力,推动中国春节成为国际性节日。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文化交流与合作,办好丝绸之路重点文化项目,建设“一带一路”国内文化交流基地。办好中埃、中拉、中加等文化年(节)活动,实施好“东亚文化之都”、对非人力资源培训等重点项目。提高参与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活动的质量,扩大影响。办好汉学与当代中国座谈会、青年汉学家研修计划等活动。加快海外文化中心全球布局,新建5个文化中心。确保中共六大会址7月1日完成修复并对外开放。大力发展对外文化贸易,加强贸易基地建设,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进对港澳台文化交流,打造对港澳台文化工作品牌。不断创新文化交流体制机制、海外中国文化中心运营管理方式。

        ●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解放文化生产力

        要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部署,扎实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管理体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建立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加大国有文艺院团扶持力度,推动落实配套政策,研究制定演艺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办法。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深化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建立法人治理结构。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推进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水平。

        ●  做好各项保障工作,为文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落实“人才兴文”战略,加强文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在全系统开展分级分类分层分岗培训,对全国省地县文化厅局长进行轮训。抓好高层次和基层两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千人计划”文化艺术人才项目等重点项目,开展海外高层次文化人才引进试点,启动高层次文化人才资助计划。继续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努力提高驻外干部能力。加强非公有制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努力争取加大财政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适应财政预算管理和改革的新要求,编制预算要科学严谨,执行预算要规范有力。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支持基层农村文化建设,推动文化扶贫攻坚。做好援疆援藏工作。努力提高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补助标准,争取将城市社区文化活动室纳入免费开放范围。创新投入方式,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推进重大文化设施建设,推动地市级三馆、县级两馆、基层国有院团综合排练场所建设,提高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建设水平。完善文化财务监管体系。

        落实创新驱动战略,加快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着力提升文化领域科技装备水平。推进文化领域大数据建设、互联网+文化行动计划。认定第二批文化部重点实验室。推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项目相关成果转化。加强文化艺术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策研究。推动艺术教育健康发展。

        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持续推进文化法治建设。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尽快出台,加快公共图书馆法、文化产业促进法立法进程,推动修订《文物保护法》。加强法制宣传,推动文化法律法规执行。研究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文化领域知识产权工作体系。

        (根据文化部党组书记、部长雒树刚在2016年全国文化厅局长会议上的工作报告及会议材料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