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报集团全媒体走进老挝]162家滇企老挝淘金

09.07.2015  09:38

万象地标凯旋门

“‘窗口、协调、桥梁、服务’,这是我们云南驻万象商务(企业)代表处的核心宗旨,也是代表处开展工作的8字方针。”昨日下午,云南驻万象商务(企业)代表处主任王云川在接受全媒体记者采访时,一开口就把代表处的工作作了一个总结。

2010年11月19日,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在老挝首都万象注册成立了由云南省商务厅、省外办及省财政厅管理,老挝区域经理部运作的“云南驻万象商务(企业)代表处”。该代表处也是云南省首批获得批准并第一家挂牌成立的代表处。

据介绍,截至2013年,云南在老挝投资的企业达162家,对老挝的投资额整体上涨。投资主要集中于第二产业,占实际投资总额的一半以上。

为了更好地为云南在老企业提供服务,更好地发挥代表处核心职能,一直以来,代表处不仅热心为企业排忧解难,向企业提供信息咨询,为企业介绍老挝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情况、相关的政策、市场行情、潜在的合作伙伴等。还为云南政府以及企业与老挝建立联系、加强人员、货物、资金往来等提供便利的服务,即时协调和反馈经贸交流中出现的问题,与老挝政府相关部门建立了定期联络会晤机制。

王云川说,云南企业在老挝进行投资有很好的优势和机遇,云南省与老挝接壤的地缘优势是其他省份企业所不具备的,这种临近资源所在地的区位优势,不仅可以节约运输成本,还为云南企业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资源”,开发“两个市场”提供了便利。“几乎所有在老挝投资的云南企业都反映,相比其他省份而言,云南省与老挝风土人情和风俗习惯的差别更小,有利于云南企业尽快熟悉环境,实施‘本土化’战略。可以说,地缘、人缘优势对云南企业在老挝投资的促进作用不可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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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经济发展虽然还在起步阶段,但是经济增长的速度很快,其国民消费水平和购买力都在提高。目前,老挝对资金、技术、人才、机器设备等有着巨大的市场需求,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行业具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

就老挝国内的政策环境来看,2013年老挝新修订的《投资促进法》规定:在老挝投资超过30万美元的外国投资者可依法购买宅基地,国内外投资者将享受同一标准的免税等优惠政策,并且规定在一类、二类、三类地区投资的企业分别免征7年、5年、2年利润税。另外,在老挝投资超过5000万美元获得“荣誉市民”称号的外资企业,具有向老挝政府提出获得优惠条件的权利。

与沿海省份相比,云南省以资源型为主的制造业体系,以及技术和资本密集度较低的装备制造业在产业转移梯度上与老挝的产业体系更加接近,云南省优势产业的技术水平也更适宜老挝引进。因此,云南企业在老挝投资更容易融入其相应的产业链,形成互补效应,从而更能被当地市场所接受。

全媒体记者 杨猛 浦美玲 杨茜 唐莉娜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