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林业局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

10.12.2014  19:28

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为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怒江州林业局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12月6日上午,怒江州林业局参加"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22家云南法制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成员单位到指定宣传地点-六库镇振兴路,按照部门特色分别在道路两侧指定的位置布置展台,展示部门法制宣传的亮点。怒江州林业局开展了以"盛世兴林 防火为先 建设美丽怒江"为主题的法律法规宣传,向过往群众发放《林农防灭森林火灾安全手册》、《云南省乡村森林防火应知应会手册》、《森林防火保险宣传单》、《森林防火图册挂图6份》、《森林防火常识》、《森林防火避险知识》约800多份,宣传人数600人次,咨询人数400人次。群众纷纷表示,很乐意参加此类集中大型法律法规宣传,可以在短时间内了解更多的法律法规,通过宣传,以后可以更知法、更懂法,更加懂得学会用法律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组织学习宪法日相关重要讲话精神。12月8日上午,怒江州林业局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局党委书记刘欣荣主持会议,集中领学了李四明州长在怒江州国家宪法日座谈会上题为《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制怒江》的重要讲话,并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全局干部职工要把学习宪法作为当前及今后我们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制定出具体的学习计划,精心组织学习,树立法律意识。二要加强普法宣传。把林业部门涉及到的《森林法》、《林木检疫法》、《林木种子法》等林业法律法规以及强农惠农政策向基层林业系统的同志宣传,基层工作者向老百姓宣传,形成层层宣传的氛围。三要自觉守法。怒江州林业局领导干部对法律要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自觉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做好守法榜样。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怒江州林业局 | 作者:罗丽 | 栏目编辑:周雯 | 栏目审核:钱荣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