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4.12森林火灾成功扑灭

15.04.2019  17:30

4月14日上午9时25分,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4.12森林火灾成功扑灭,吸烟引发森林火灾的肇事者已被羁押,火场过火面积为64公顷,无人员伤亡。经省应急管理厅、省林业和草原局、云南森林消防总队、应急部南方航空护林总站联合统一协调指挥,最大限度地降低了火灾造成的损失,全力保障了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悉,鹤庆县4月12日14时01分发生森林火灾,应急管理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云南省人民政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省应急管理厅、省林业和草原局、云南森林消防总队、应急部南方航空护林总站及时起动四方联应急机制,按照事先制定的召开联席会议、火灾信息报送、联动处置、森林消防队伍调动、灭火飞机调动、联合防控、力量联建、舆情应对等8项工作制度,会同大理州、鹤庆县各级各部门共同研究部署指导协调扑救,按照协同、科学、安全、高效组织扑救的原则,通力合作、精诚团结、精心研究制定科学安全扑救方案,分别派出3个省级火场工作组、一架M-26直升飞机和一架侦察机,出动军警民1783名(其中:部队官兵200人、武警支队200人、森林消防扑救队伍200人、消防队伍20人、地方专业扑火队330人、干部群众853人),在省州县乡村各级各部门的全力配合和共同努力下,通过地空配合扑救,直接扑打明火,开挖防火隔离带等方式,克服山势陡峭、山高谷深、腐殖质厚、气温高、风力大、风向不定等诸多扑救困难,成功扑灭森林火灾。

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2019年森林草原防火令》,号召广大人民群众杜绝一切野外用火,全力保障全省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省林业和草原局 | 作者:省林业和草原局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李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