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专项整治野外违规用火

25.03.2016  14:55

进入森林防火高火险期以来,龙陵县森林公安局围绕"严防森林火灾、严控野外火源"的目标,组建了宣传队、巡逻队、办案队、督查队四支队伍,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一是组建一支森林防火宣传队。抽调了办公室、法制科、派出所民警组成森林防火宣传队伍,利用集中宣传、进村入户宣传等方式对林区群众开展森林防火宣传,以提高林区群众的爱林护林意识和防火意识。

二是组建一支森林防火巡逻队。充分整合森林公安现有警力,组建了一支由协警为主力的巡逻队伍,对城镇面山、两江四路、重点林区等进行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森林火情,严防森林火灾。

三是组建一支森林防火办案队。在刑侦、派出所抽调骨干民警对森林火灾案件进行及时查处,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等工作制度,确保森林火灾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调取火场证据、第一时间控制违法嫌疑人。

四是组建一支森林防火督查队。抽调民警与县纪委、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人员组建一支森林防火工作督查组,对各乡镇、林业服务中心、中小学校、村委会等的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督促限期整改。目前,督查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开展中。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龙陵县森林公安局 | 作者:郁云江 杨晓丽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陈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