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地税局积极服务小型微利企业

28.10.2015  15:50

 

      为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盘龙区地税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等规定,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平台、地税小报、手机短信、税收专管员一对一辅导等多种宣传途径,切实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告知辖区内纳税人。截止10月20日,共发放宣传手册5000余份,发送手机短信40000余条,共5516户企业进行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