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地税局再创为省级文明单位

15.12.2015  10:37

 

近日,盘龙区地税局再次被云南省委命名为第十四批省级文明单位,这是自2003年以来,该局第五次获此殊荣。多年来,该局始终秉承“带好队、收好税”和“双成绩、双同等、双遵从”的税收征管服务理念,紧紧围绕组织收入工作中心,深入广泛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一是基础扎实。 始终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作为促进地税发展的根本途径,根据具体情况和工作需要,成立了由一把手负总责的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兼职人员定期研究开展文明创建工作。 二是载体丰富。 以“为纳税人服务为中心、以满足纳税人各类办税需求”为出发点,运用专业化、信息化手段,竭力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多次的纳税服务,同时,积极开展捐资助学、扶危济困、护绿保洁、文明交通劝导等活动,促进税费收入和文明创建工作两促进、两发展、两提高。 三是 氛围浓厚。 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道德规范,并结合实际,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进一步拓宽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载体,使创建意识深入人心。 四是机制健全。 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大力强化精神文明建设的机制、制度、内容和实践的创新,重点解决机关内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包括精神文明建设在内的各项地税工作的长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