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国土资源局盘龙分局“三措施”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员队伍建设

30.10.2014  10:41

 

      地质灾害监测员,是指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批同意,从事地质灾害隐患巡查监测、预警报告等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人员。为真正发挥好地质灾害监测员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盘龙国土分局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员队伍建设。
      一是严格按照相关程序确定地质灾害监测员。盘龙国土分局对辖区内所有地质灾害监测员严格实行公选制、审批制和备案制。具体来说,就是有地质灾害隐患的自然村,其监测员由所属村(居)委会负责组织召开村民大会公开推选,每村推荐2名,经村(居)委会认可并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按照“人村对应、实事求是,健全制度、严格考评,监督约束、激励保障”的原则,对村(居)委会认可上报的监测员进行审批和监管,盘龙国土分局负责做好经街道办事处批准后报送的监测员的登记、备案工作,并对报备的监测员进行全面现场核实,同时随时准备接受省厅和市局对报备的监测员进行检查、抽查。
      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对地质灾害监测员进行培训。2014年6月24日,盘龙国土分局在阿子营街道办事处牧羊村委会和大麦冲村组织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培训会暨临灾应急演练,分局特邀经验丰富的市局地质与环境保护处处长余正敏同志亲自授课并一线指导地灾应急演练。余处长生动地把地质灾害防治理论知识和盘托出传授给参训人员,并广泛引用昆明市辖区地质灾害的具体实例帮助参训人员进行消化和理解。通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培训和临灾应急演练,增强了监测员的责任意识,开拓了村民们地质灾害隐患防范和自救的视野。今后盘龙国土分局还将继续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辖区内登记备案的监测员进行监测预警业务培训,使他们掌握监测预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独立开展工作。
      三是通过各种途径保障地质灾害监测员安心工作。今年以来,盘龙国土分局制定了《盘龙区地质灾害监测员管理办法》,各国土所与辖区内所有地质灾害监测员签订了《地质灾害监测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了区、街道、村三级网络群策群防体系,健全了共同防灾责任制,有效强化了共同防灾的责任意识。此外,盘龙国土分局为每一名地质灾害监测员配备了电筒、雨衣、雨伞、雨靴、钢卷尺,发放了监测员工作记录本,同时每一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都发放了铜锣。根据《云南省地质灾害监测员和监测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规定:每年每名监测员补助标准不低于1500元,为此盘龙国土分局在8月份已向每名监测员发放监测补助费1200元的基础上,于10月底再次向每名监测员补发监测补助费300元。

来源:昆明市国土资源局盘龙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