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警方:刷卡族注意了恶意透支结果很严重!

21.12.2016  21:11

信用卡消费成为当下一种潮流,很多人认为这是经济发展的一种趋势,不管是潮流亦或是趋势,信用卡诈骗在不断发生。提到信用卡诈骗,浮现到您眼前的是不是偷卡号盗密码、扫码被盗刷、经不住钓鱼网址诱惑被盗刷这一类诈骗画面?但是,下面这件事情提醒广大刷卡族注意,信用卡使用要遵守法律法规,否则你自己就可能成为信用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

 

 

事情要追溯到2013年12月,杨某(女)在曲靖市麒麟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理了一张信用额度为5万的金碧贷记卡,多次消费未按时偿还。截止2016年5月15日透支本金61323.42元,透支利息及滞纳金2733.44元,合计欠款64056.86元。持卡人透支后,银行多次进行短信催收和电话催收,但持卡人仍未归还。

 

无奈之下,麒麟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只好向报警求助。接到报案后白石江派出所立即对嫌疑人杨某进行侦控,最终将其抓获。讯问室里杨某承认自己因生意亏本,无力偿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该行为符合恶意透支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其行为已涉嫌诈骗,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就这样,一个似乎只应该受到道德谴责的行为立马升级为触犯法律的刑事案件。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已被麒麟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麒麟警方提示:请注意,如果你有信用卡,到了还款期限,并且经银行两次催收,超过3个月还未偿还,那你可要小心了!你可能因此被控信用卡诈骗罪。

 

什么是信用卡恶意透支呢?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9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量刑规定: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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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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