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举报鸭 别让消费者当池鱼

05.11.2015  21:50

    “双十一”未到,天猫与京东的“猫狗大战”已愈演愈烈。11月3日,京东宣布向国家工商总局实名举报阿里巴巴集团扰乱电子商务市场秩序,称阿里巴巴集团在双十一促销活动中胁迫商家“二选一”。对此,天猫双十一筹备委员会发言人芳娅4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应称京东的实名举报是“鸡举报了鸭,说鸭垄断了湖面。”(新华网11月4日)

    不得不佩服天猫高明的公关辞令,说起话来都是满满的互联网精神。不过话说得漂亮,不等于事做得漂亮。天猫发言人这一番舌绽莲花的回应中,始终没有正面回应京东举报的实质性内容:阿里巴巴到底有没有胁迫商家“二选一”?

    天猫与京东的“互撕”由来已久,“猫狗之争”年年成为供消费者免费观看的双十一预热大戏。一般来说,如果是价格大战,消费者是最开心不过的,大可搬个小板凳尽情围观,乃至煽风点火,战斗场面越“惨烈”越好,以期坐收渔翁之利。然而这一回,京东与天猫的嘴仗打的不是价格战,而且是商家促销权之争,作为消费者,恐怕不能轻轻松松地坐山观虎斗了,若是没个公平的了局,只怕眼见得就是“池鱼之殃”。

    京东举报阿里巴巴胁迫商家“二选一”,看似与消费者无关,只事关商家利益,实则与消费者购物选择权有莫大干系。据京东方面称,有商家表示,如果参加天猫双十一促销活动,则阿里巴巴就不允许其再参加其他电商平台的双十一促销活动,否则在流量和资源位等方面将被予以制裁。对京东而言,这将意味着双十一促销活动中部分商家流失,自然是很不高兴的;对入驻电商平台的商家而言,被逼“选边站队”,意味着双十一期间不能同时在多个平台搞促销,也会感到委屈和不满。

    天猫之前表示,解决市场竞争的问题,是让消费者选择。言下之意,电商平台怎么经营是自家的事,好不好消费者自然会用脚投票,某些人就不要今天举报这个、明天举报那个了。这话貌似很“消费者至上”,实则是狡辩。商家必须“二选一”意味着促销权被限制,这种权利受损向下传递,就是消费者的购物选择权也会相应受到限制。在电商平台购物和在线下商场购物的道理是一样的,到了双十一,某个商家只能去A商场搞促销,而不能去B商场,而每个商场的促销政策肯定会有差别,如此一来,消费者购买特定商品就没法货比三家——这能叫“让消费者选择”吗?

    若京东举报属实,则天猫的做法就很不厚道,也明显违规——今年10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颁布实施的《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不得违反《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限制、排斥平台内的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第三方交易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因此,这场“猫狗大战”已经不是一般的口水之争了,而是涉及到很严肃的法律法规问题,国家工商总局既然接到实名举报,就应尽快介入调查。双十一转眼就到,消费者的权益等不起。(傩送)

编辑:孙瑞婷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