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四措施”加快鲁甸“8•03”地震灾后恢复重建

21.12.2015  13:30

鲁甸“8·03”地震后,为确保灾后建设按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昭通市环保局和鲁甸、昭阳、巧家、永善县环保局采取四措施加快灾后恢复项目环评审批。一是市、县环保局对照灾后重建规划对建设项目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建立台账,并落实了责任。二是实行月报制度,做到市、县区联动和主动跟踪对接,按照时间节点掌握落实项目的环评办理情况。三是对大量的小微投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由县区环保部门快捷审批。四是市级环保部门对于需上级部门审批的项目积极协调审批,对需本级部门审批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对需下级部门审批的项目给予积极指导。

截止2015年12月11日,共审批灾后重建项目环评273个,其中鲁甸县130个,昭阳区92个,巧家县30个,永善县2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