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检察院:探索队伍建设新路径

02.04.2015  10:50

       “挂职,让我感受到了每一个决策背后都经历了无数的思想碰撞,每一道光环背后都饱含着心血和汗水;让我学会了换位思考,不再对这不满,说那不好,因为当自己站在那个位置的时候,才知道有时自己做得不如别人那么好,尊重别人才是被别人尊重的开始。”日前,在鲁甸县检察院挂职交流会上,挂职该院检察长值班助理的干警杨宁如是说。

  2014年,以“优化结构,提升能力”为主线,鲁甸县检察院创新开展内部挂职活动。经过一年的探索、总结和反思,该院走出了一条基层检察队伍建设的新路子。

   困境:队伍建设遇难题

  2014年,鲁甸县检察院在职干警49人,其中35岁以下22人,35岁至50岁16人,50岁以上11人,队伍结构呈现“金字塔”型。

  “年轻干警有活力、有理论但缺实践,年龄大的干警虽有实践,但缺乏干劲的同时又无法承受长期的高强度、高压力的执法活动,因此办案的中坚力量主要来自35岁到50岁之间。” 该院政工科科长马琼惠说。

  这种“两头大,中间小”的队伍结构方式,显然不符合建设“橄榄球”式检察队伍的要求,还加剧了不断攀升的业务量和更加严格的执法要求与相对薄弱的办案力量之间的矛盾。而且,随着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的全面铺开,这种矛盾将会严重制约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

  因此,如何及时化解矛盾,扭转局面适应检察体制改革,避免检察队伍建设出现“断层”现象,成为该院领导班子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

   破题:实行内部挂职制度

  “通过从其它司法机关调入人才,来达到目前我院检察事业发展的需求,这个想法行不通。一是在我院只有1个空余编制的情况下,调入就要有调出,办理程序繁琐;二是对于每个单位来讲,人才历来都是稀缺资源,调入难度大。所以,既然外面的进不来,那就让院里的年轻干警尽快成长起来。”在鲁甸县检察院党组会上,该院检察长陈鸣梅说。于是,经过历时2个多月的调研、听取建议和征求意见过程,该院于2014年5月出台了《关于实行内部挂职锻炼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以较好发挥青年干警特长,全面了解检察工作,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能,为检察机关储备人才,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健康发展为目标,将该院35岁以下干警全部纳入内部挂职锻炼的范围。

  以“一专多能”为要求,《方案》特别设定了8个岗位,分别是:检察长值班助理、反贪局局长助理、反渎局局长助理、公诉科科长助理、侦监科科长助理、办公室主任助理、政工科科长助理和计财科科长助理。从岗位来看,8个岗位中既有强调组织、协调、统筹的综合岗,也有注重法律功底和司法实践的业务岗;从职位来看,岗位设定切实保证了“一对一”的培养方式,即每一个挂职干警均由科室负责人或检察长手把手帮扶指导。此外,《方案》还要求实行“交叉”挂职,即原业务岗的到综合岗挂职,原综合岗的到业务岗挂职。

   试点:摸着石头过河

  “内部挂职锻炼,是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量身打造的人才培养制度,没有什么成功经验可以借鉴,我们只能先试点,再总结,然后再铺开。希望你们8名同志带着问题下去,带着答案回来。”陈鸣梅在首批内部挂职锻炼动员会上要求。

  按照“稳扎稳打,稳步推进”的原则,该院对首批进行挂职锻炼的干警作了一些特别规定:一是挂职锻炼的干警不与原岗位脱离,日常管理由原科室负责,业务管理由挂职科室负责;二是除检察长值班助理的挂职期限为2个月外,其余岗位的挂职期限均为6个月;三是年度考核考评在原科室和挂职科室中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

  此外,《方案》根据各个挂职科室的工作职责、岗位特性,对每一个岗位的工作作了一些硬性规定和量化要求。如:检察长值班助理随检察长外调,整理材料,拟写简报信息,列席党组会、院务例会,主持每半月一次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公诉科科长助理协助科长工作,至少办理3件公诉案件,熟练掌握公诉办案流程及相关法律文书的撰写,参与公诉案件观摩庭活动等。

  经过本人意向申请、部门建议、院党组综合考量确定,2014年6月15日,首批进行挂职锻炼的8名干警正式上任。

   布局:总结完善  全面铺开

  2014年12月25日,经过一路的“边挂边改”,8名干警结束了为期半年的挂职锻炼。

  “从办公室到侦监科,工作职责、内容的转变,起初曾让我无所适从,但现在我适应并基本掌握了侦监业务的各项工作,其实我们才是真正的受益者。”挂职侦监科科长助理的干警符志槟说。

  “当然,检视自己也是一种成长。透过挂职,我发现原来自己不是想象的那么好,例如对工作安排缺乏统筹,没有紧迫感,说话办事存在‘拖拉’现象等。虽然问题很多,但是好在早发现、胜在还年轻,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会不断地充实和完善自己。”挂职公诉科科长助理的干警张世颖说。

   通过挂职,首批8名干警在各自的岗位上不断汲取新的知识技能,不断展现自己的多面性,不断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干警们成长迅速,成绩突出,成效明显。在该院的年终总结会上,其中1名干警被评为“优秀团员”,3名干警获得“优秀公务员”称号。

  “半年的试点工作已经圆满结束,8名干警取得的成绩,足以证明内部挂职锻炼是符合我院实际情况的人才培养方式。下一步,我们将在全院全面推行挂职锻炼制度,争取在3年内让所有的青年干警在不同的岗位进行历练。”陈鸣梅在部署2015年工作时强调。


      如今,《方案》已上升为《鲁甸县人民检察院内部挂职锻炼制度》,新一轮的挂职锻炼已然开始,鲁甸县检察院走出了一条符合自身发展需要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