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高院“旅游巡回法庭”将开进景区

17.03.2016  15:51

在景点遭遇“天价饭局”、强行购物这些消费纠纷怎么办?省高院日前首次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白皮书,针对当下旅游纠纷突出情况,将在旅游景点集中的地区,设立临时性旅游巡回法庭。

省高院副院长田成有介绍,在大理、西双版纳等旅游景点集中的地区,辖区基层法院将在旅游黄金周和各重大节日庆典,设立临时性旅游巡回法庭,并设置24小时专人接听电话,通过巡回审判车“随叫随到”,对旅游纠纷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的速裁程序和快执程序,建立符合旅游纠纷特点的审判工作机制。

在景区设立巡回法庭,既是法院司法为民主动服务的体现,也是让景区的商家、游客享受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让商家经营规范舒心、让游客游玩畅快放心,打造全国高品质的旅游景区。当游客与当地经营者发生纠纷时,可第一时间找到投诉点。巡回法庭能够马上出面干预并解决纠纷,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裁决。

目前,海南、江苏、宁夏等地已设置旅游巡回法庭现场办案。以海南三亚的旅游巡回法庭为例,已形成“一心、两线、四点”的审判运行模式。“一心”,即以旅游审判庭为指挥中心;“两线”,即两台巡回审判车不定时地沿着大东海、三亚湾两条旅游线路巡回办案;“四点”,即合理设置4个巡回办案点,实行“定时、定点、定人”的审理模式,及时有效化解旅游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