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免费“蛋糕”还可做大一些
2015高速免费通行时间确定,共计20天。春节期间:2月18日(除夕)0时开始至2月24日(初六)24时结束,共七天;清明节期间:4月4日0时至4月6日24时,共三天;劳动节期间:5月1日0时至5月3日24时,共三天;国庆节期间:2015年10月1日0时至10月7日24时,共七天。(1月20日《长沙晚报》)
2015高速免费通行时间确定,但无任何惊喜,还是延续以往的规定,仅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免收通行费,笔者觉得,高速免费“蛋糕”还是小了点。因此,人们在为高速免费政策点赞的同时,也心生遗憾:既然法定节假日免收通行费,为什么又将中秋节、端午节、元旦等法定节假日排除在外呢?难道高速免费政策,也对法定节假日厚此薄彼?
众所周知,中秋节是中国的传统节日,因为这一天月亮满圆,象征团圆,又称为团圆节。团圆节,当然是天南海北的亲人回家团聚的大喜日子;更何况,受中华文化的影响,中秋节也是海外华人的传统节日。如此隆重的一个节日,怎么不将其纳入免费之列呢?对此,交通运输部曾表示“因为中秋节等出行人数少”,这显然难以服众。退一步讲,即便是中秋节等节假日出行人数少,也应让这少数出行的人同等享受到高速免费的福利蛋糕。
对于高速免费,曾有专家称“每年将少收近200亿元”,替地方政府和公路收费部门“哭穷”。殊不知,高速免费对法定节假日厚此薄彼,说轻点,是交通部门略显小气,舍不得让利于民;说重点,是在固守小集团利益,害怕公众慢慢吃掉了公路收费这一大块“利益蛋糕”。事实上,公路收取通行费早已在坊间饱受诟病,既然交通部门下决心要让利于民、取信于民,为何不把法定节假日高速免费蛋糕再做大做实一点,让公众多得到一些实惠呢?
因此,高速免费政策,应多给公众一些“免费日”。比如,将中秋节等所有法定节假日都纳入免收通行费范围;又如,春节,可将免费时间涵盖到整个春运期间,其他法定节假日则前移一天和后延一天;再者,设置一些灵活操作的“免费日”,如雷雨、冰雪等极端天气,可让车辆免费通行,既畅通了道路交通,又确保驾车出行的人快捷、安全到达目的地。
编辑:张钊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