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嘉福:在云南省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13.10.2014  18:10
在云南省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

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省教育厅副厅长、预科教育基地管委会副主任  罗嘉福

(2014年10月13日)

 

各位领导、管委会全体成员、各招生院校负责人:

大家好!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云南省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地管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基地管委会是经省教育厅批准成立的,负责我省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工作的综合议事机构,目的是为加强预科教育各相关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确保预科基地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做到组织完善、领导有力、统筹管理,形成统一有效的管理平台。借此机会,我对管委会今后的工作提出以下四点意见:

第一,充分认识建立预科基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预科教育作为国家的一项民族政策,是民族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面深化我省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云南省人民政府加快滇西边境山区教育改革和发展共同推进计划(2012-2017年》和《云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有效整合我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资源,2013年11月25日,省教育厅批复同意在云南民族大学建立“云南省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全省高校的民族预科教育实行集中办学,统一到预科基地进行为期一年的集中培养。集中办学不仅可以共享教育资源,提升教育质量,也有利于加强管理,降低教育成本。所以,各有关高校须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加强配合,切实把预科基地建设成为民族地区培养各类急需人才的桥梁。为建设好预科基地,云南民族大学加强了基地的班子建设,并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师生的教学和学习行为。在暑期投入2000多万元对校区进行了全面改造,对教学设备进行了更新换代,招聘了新的教师队伍……为办好基地、提升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明确预科基地的办学原则。根据省教育厅云教〔2014〕8号文件要求,一是预科基地实行“分校招生、集中办学、集中管理”的办学模式,各高校完成预科生招生录取工作后,由预科基地统一培养。学生在基地培养期间,实行混合编班的教学管理,一切权责统一由云南民族大学负责;二是预科基地的办学经费实行统一管理,全部用于预科生的培养教育和改善办学条件。请今年招收预科生的各高校按照云教〔2014〕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于本月31日前将生均拨款足额拨付到预科基地,以保证基地工作的正常运转;三是预科基地实行淘汰机制,预科生学习期满并通过省招考院统一考试,就录取到原招生学校就读,不得转校,成绩不合格者,做退学处理。

第三,进一步加强预科招生计划的编制和管理。预科招生计划的编制由省教育厅有关处室和各高校负责,按年度编制要求报送。省教育厅按照各高校上报预科招生计划的情况,根据云南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要,向教育部上报预科招生计划。待教育部统一下达计划后,省教育厅确定招收预科生的学校和计划,重点安排理、工、农、林、医、师及具有民族特色的艺术、体育专业的公办院校招生。

第四,切实提高预科基地办学水平和效益。各高校务必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加强沟通配合,加大协调力度,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有效整合预科教育资源。同时,云南民族大学要进一步完善基地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和学科课程建设,构建民族预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逐步扩大办学规模,努力为教育部直属高校、省外有关高校和省内高校培养输送更多的合格人才。

总之,基地管委会及各招生单位,要把预科基地建设作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民生大事和政治任务来抓好、抓实,争取早日把预科教育基地建成高水平、有特色的一流预科教育基地,为创办全国民族预科教育基地奠定坚实的基础。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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