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高新区探索试行社会质量监督员制度

09.11.2017  22:35

日前,昆明高新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质量监督员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正式在高新区范围内开始试行实施社会质量监督员制度。管理制度涵盖了社会质量监督员工作职责义务、纪律要求、聘任条件、聘用程序、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该项制度的试行实施将深入推进质量强区工作,建立健全高新区社会质量监督机制,激发多元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质量综合管理和治理,积极提高全区质量意识,营造追求质量、崇尚质量、提高质量的良好氛围。也是加强质量知识、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建立社会和公众对质量监管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互动平台的需要。更是引导消费者依法合理维权和社会公众理性消费,完善消费维权渠道,有效调节和处理质量纠纷、解决群众质量投诉的重要途径。

下一步,昆明高新区强区办将按程序选聘社会质量监督员,充分发挥社会质量监督员的优势,全面、客观、及时地评价和监督高新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为高新区整体质量的提升和质量的发展献计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