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工发〔2015〕18号 关于开展2015年云南省高中语文、数学 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的通知

29.05.2015  12:50

各州(市)总工会、教育局,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工会工作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

为深入开展以“四争四促”为主要内容的云岭职工跨越发展先锋活动,大力实施以提高职工技能素质为重点的云岭职工人才工程,促进广大教师立足岗位建功立业,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质、岗位创新能力和技能水平,培养和造就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高素质教师队伍,为推动云南跨越式发展作出贡献,云南省总工会和云南省教育厅决定联合开展2015年云南省高中语文、数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赛技能,展示新风采;强素质,争创新业绩。

二、项目设置

高中语文、高中数学。

三、参赛人员

凡从事我省高中语文、数学教学且符合参赛条件的教师均可报名参加。参赛人员资格审查由各州、市及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承办单位负责。

四、大赛方式

大赛以各地初赛和决赛、省级总决赛的方式进行。

总决赛具体实施方案由省级各专业竞赛委员会负责起草并报省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总工会技协办公室)审定,同时抄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备案。

各基层专业竞赛委员会考评人员由承办单位在本行业内抽调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组成,并报本赛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总决赛由省级各专业竞赛委员会负责,抽调的考评人员由各专业竞赛委员会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担任,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五、时间安排

(一)启动阶段(5月)

由承办的省级各专业竞赛委员会起草印发具体竞赛通知和各专业竞赛项目文件,对开展竞赛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二)活动阶段(5月至8月中旬)

各州、市、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承办单位负责各地初赛、决赛。各专业竞赛委员会在基层广泛开展职工岗位技能练兵活动的基础上,组织本地区的初赛、决赛,并按规定决出参加全省总决赛的选手。

(三)决赛和表彰阶段(10月)

全省的决赛拟于10月进行,由省级各专业竞赛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获奖选手统一纳入全省第十二轮职工技术技能大赛进行表彰(时间2016年4月)。

六、竞赛规则

竞赛分教学理论知识和课堂教学两部分。具体竞赛规则由各专业竞赛委员会根据要求制定。

七、奖励办法

(一)竞赛活动将根据参赛实际情况,设“状元”一名,授予“XXXXXX技术状元”称号,颁发证书、奖杯并给予奖励。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章”称号。

(二)竞赛活动将根据参赛实际情况,设“能手”若干名,具体名额由竞赛组委会确定。授予“XXXXXX技术能手”称号,颁发证书、奖杯并给予奖励。

(三)获得技术状元和技术能手的女职工,同时还将授予“云南省五一巾帼标兵”称号。

(四)凡进入总决赛的教师,将纳入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省级专家库,推荐为省、州(市)级名师人选,并计予2015年度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学时。

八、组织机构

大赛做到规范、科学、高效,公平、公正、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设立省级技术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下设秘书处、各专业竞赛委员会和监审组。

(一)大赛组织委员会

顾  问:张百如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

主  任:王惠萍   省总工会党组书纪、常务副主席,省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工程领导小组副组长

副主任:彭增梅   省总工会副主席、女职工委员会主任

潘红伟   省总工会副主席,省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工程领导小组成员

兼办公室主任

王建颖   省教育厅副厅长

崔家周  省教育卫生科研工会主席

成  员:朱  丹  省总工会女职工部部长

金  毅  省总工会技协办主任

杨红琼  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

雷  韬  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处长

陈  文  省教育厅监察室主任

李慧勤  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

田咏华  省教育卫生科研工会副主席

主要负责总体工作和表彰奖励工作。

(二)大赛秘书处

秘 书 长:朱  丹  省总工会女职工部部长

副秘书长:金  毅  省总工会技协办主任

方贵荣  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田咏华  省教育卫生科研工会副主席

在大赛组织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大赛活动的组织、协调、宣传、表彰、奖励等工作和各专业竞赛实施方案的审定。

(三)专业竞赛委员会

1.总决赛领导小组

组  长:王建颖  省教育厅副厅长

成  员:杨红琼  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

雷  韬  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处长

朱  丹  省总工会女职工部部长

田咏华  省教育卫生科研工会副主席

方贵荣  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总决赛领导小组负责总决赛的组织领导。办公室设在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中学教学研究室。

2.总决赛评委会

语文学科评委会负责人:

戴庆华  省教科院中学语文教研员

杨辉省  教科院中学语文教研员

数学学科评委会负责人:

黄邦杰  省教科院中学数学教研员

何立恒  省教科院中学数学教研员

负责对所承办专业项目竞赛方案的制定和竞赛的组织实施。下设评判委员会,负责竞赛规则、命题、评判标准制定及裁判等赛务工作。

(四)大赛监审组

组  长:陈  文  省教育厅监察室主任

成  员:赵  斌  省教育厅监察室正处级纪检监察员

张小彦  省总工会直属机关纪委副书记、人事处副处长

尹江宾  省总工会技协办副主任

王明雷  省教育卫生科研工会调研员

肖  平  省总工会女职工部主任科员

负责竞赛过程的监督、审查和仲裁等工作。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职工技术技能大赛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竞赛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竞赛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坚持原则,规范运作。竞赛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比赛程序,杜绝暗箱操作,做好安全保密工作。要加强对裁判职业道德培训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使竞赛成为提高职工技能水平、展示职工风采的有效载体。

(三)突出创新,彰显特色。在各竞赛项目中突出创新理念,融入创新意识,组织引导广大职工努力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立足岗位建功立业。

(四)加强培训,广泛发动。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发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竞赛活动。

(五)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要按照大赛组委会的统一部署和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竞赛工作格局,共同做好竞赛项目的组织实施,并做好各竞赛相关数据统计工作。

(六)扩大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广泛宣传开展职工技术技能大赛的意义,宣传开展活动的典型经验及做法,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职工先进典型,不断扩大竞赛活动的社会影响,营造有利于竞赛活动开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云南省总工会      云南省教育厅

                                                                                            2015年5月11日

 

联系人:肖  平  李洁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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