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赋予农民合法有据土地权利

23.06.2015  15:20

 
  本报讯(特约记者柳发龙)马龙县本着“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原则,进一步提高认识,精心部署,统一标准,科学调查,规范操作程序,完善法律手续,扎实抓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不断完善地籍档案,赋予农民合法有据的土地权利保障。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为抓好此项工作,该县坚持把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作为提高土地管理利用水平、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提高认识,及时成立由国土、财政、公安、审计、农业、法制、信访等部门为成员的工作机构,制定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与各乡(镇、街道)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通过会议、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和法律政策,宣传典型经验及做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提高全社会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对参与确权登记发证的工作人员和专业队伍进行培训,明确工作要求、统一工作方法,确保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顺利推进。

  该县按照“政府组织、国土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原则,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该县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协调财政、公安、审计、农业、法制、信访等部门抽调人员成立工作组,分赴各村组走访农户,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研究推进措施。各工作组坚持外业调查“尊重历史、承认现实、点面俱到、不留死角、权属清楚、不留后患”的原则,深入调查核实每宗地的相关审批手续,逐宗统计在册,对所有界址点逐一实地勘察测量。该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遵循“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质量服从进度”的原则,各工作组在查清农民每块土地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和利用情况的基础上,按照乡(镇)村和村民小组农民集体三类所有权主体,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进行确权登记发证。

  该县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村民自治”的原则,根据不同历史时期的用地政策,利用已有的城镇地籍调查成果,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并及时进行变更调查和登记,实时更新成果数据。应用数字地籍调查成果,全面核查整理和完善已有的土地登记资料,已经登记发证的宗地,缺失档案资料或档案资料不规范的,进行补正完善;已经登记的宗地测量精度不够的,进行修测补测;发现登记错误的,进行更正。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土地登记数据库,将地籍调查成果和土地登记数据上图入库,做到全县地籍管理基础信息全覆盖。该县完成集体土地地籍权属调查4855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1895宗,并完成相应数据库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