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香格里拉撤县设市 由中心城市变核心城市

13.02.2015  12:06

香格里拉建塘镇夜景。资料图

云南省政府近日下发通知,称国务院已经批准撤销香格里拉县,设立县级香格里拉市。香格里拉市的行政区域,与原香格里拉县相同,市政府驻建塘镇金沙路22号,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香格里拉市不得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

通知下发至迪庆州政府,其中称:“接《民政部关于同意云南省撤销香格里拉县设立县级香格里拉市的批复》,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香格里拉县,设立县级香格里拉市。

省政府提出3条要求,一是撤县设市后,香格里拉市的行政区域为原香格里拉县的行政区域,隶属关系不变,市政府驻建塘镇金沙路22号;二是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照规定及时勘定,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迪庆州自行解决;三是香格里拉市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

省政府指出,迪庆州和香格里拉市,要认真做好香格里拉县撤县设市有关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以及国家和省的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做好发展规划、优化总体布局,促进迪庆州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