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及时贯彻落实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29.01.2016  09:47

1月27日,水利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环保部、住建部组织召开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视频会议,会上,国家发改委和水利部就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作了部署安排,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中心就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十三五”规划编制提纲进行了讲解。为贯彻落实视频国家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十三五”规划,我省安排各州(市)、县(市区)通报旁听国家视频会,并在国家视频会议结束后,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卫生计生委、省环保厅、省住建厅接着召开了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视频会议,对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十三五”规划及相关工作立即作出部署安排。

省发改委、省卫生计生委、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相关处室的负责同志就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十三五”规划作了部署安排,要求各州(市)和县(市、区)积极支持水利部门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各项工作,特别是近期规划编制的有关工作。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明就贯彻落实全国会议精神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和要求。

陈明指出,“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饮水安全工作永远在路上。各地要站在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高度,深刻认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把握好四个特点:一要深刻认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十三五”规划水利是“十三五”规划中直接投资少、间接投资多的一个规划。二要深刻认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主体责任在地方。三要深刻认识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十三五”规划虽作了大量前期工作,但存在规划盘子仍偏大、规划调整随意性大、扶贫攻坚重点不突出、规划精准性不高等问题。四要深刻认识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的高度重视。

陈明强调:各地要坚决按照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文件的部署,全力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处理好“五个关系”。一是处理好快思维和慢思维的关系;二是处理好供给侧和需求侧的关系;三是处理好对内占盘子、对上争盘子投资的关系;四是处理好上下合力、两手发力的关系;五是处理好落实总体要求和明确具体要求的关系。

陈明还就“十三五”规划和2016年度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全国视频会议精神,科学编制云南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十三五”规划。一要全面理清规划思路。要根据国家六部委通知要求,综合考虑需求和投资可能,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确保安全”的原则,围绕实施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立足巩固提升已有饮水安全成果,突出建立健全管理维护长效机制,合理确定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的目标和任务。二要重点抓好规划布局。要综合考虑当地自然地理和水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村镇布局、人口变化及现有工程实际状况和贫困人口易地搬迁措施等,按照以配套改造为主,合理确定巩固提升工程总体布局和发展规模。易地扶贫搬迁点的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要按照以水定产、以水定人、以水定发展的要求,以水定安置点、以安置点定工程布局。三要科学把握规划盘子。要树立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的理念,逐步推进、稳步提升,综合投资可能,科学把握规划盘子。同时,省级将按照中央的做法,以各县人民政府的批复作为考核地方的依据,每年投资计划依据上年完成情况确定。四要统筹推进改革创新。要突出运行管理体制机制的改革,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建立管理机构、健全管理制度、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建立合理水价制度,落实运行管护地方财政补贴,建立县级维修养护基金;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检测,确保工程长效、良性运行。五要抓紧完成规划任务。州(市)水利部门要加大统筹、加强协调、加强指导,组织县(市、区)紧紧围绕预期目标,充分发挥已建工程作用,重点放在提高水源保证率、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采取相应工程措施,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力争于2016年2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并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复后上报省有关部门备案。六要及时上报2016年实施方案。要按照原计划要求,及时完成2016年度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省水利厅相关处室、省水科院在省分会场参加视频会,各州(市)、县(市、区)水利、发改、财政、卫生计生、环保、住建等部门负责人在各地分会场参加视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