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就废止《食盐价格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07.07.2016  04:43

  中国网财经7月6日讯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5号)关于“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的要求,拟自2017年1月1日起废止《食盐价格管理办法》(2003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27号),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6年8月8日前,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 http://www.ndrc.gov.cn )首页“意见征求”专栏或价格司子站,进入“废止《食盐价格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栏目提出意见建议。
  国务院关于盐业体制改革的方案要求,改革食盐生产批发区域限制。取消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只能销售给指定批发企业的规定,允许生产企业进入流通和销售领域,自主确定生产销售数量并建立销售渠道,以自有品牌开展跨区域经营,实现产销一体,或者委托有食盐批发资质的企业代理销售。
  方案还明确,改革食盐政府定价机制。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同时,改革工业盐运销管理。取消各地自行设立的两碱工业盐备案制和准运证制度,取消对小工业盐及盐产品进入市场的各类限制,放开小工业盐及盐产品市场和价格。     中国网财经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