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加快推进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建设

24.08.2017  15:17

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 要求,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云南省农业厅签订了《云南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合作协议》,将共同开展包括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检验检测资源共享、监管执法等方面内容的合作。近期,云南省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玉溪市出台了《玉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玉溪市农业局 玉溪市林业局关于实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率先在云南省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

意见》对实施产地准出、准入的范围,经营者的义务作出了规定,明确了农业、林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工作的组织实施,食药监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的组织实施,要求各有关部门加强工作衔接,推动监管执法合作、共享检验检测资源、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