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相继开展“3·15”主题活动及专项整治

27.03.2017  11:42

      近日,全省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相继开展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主题的宣传和专项行动,净化食品药品市场环境,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3月14日,  红河州局与州工商局联合开展假劣食品集中销毁活动,对近年来查获的82瓶假冒知名品牌白酒和1000余公斤无中文标识饮料、糖果等不合格食品进行填埋销毁。红河州各县市开展以“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为主题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设置展台15个,推出宣传展板16块,悬挂标语7条,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幼儿及老年人用药知识》、《如何区别保健食品和药品》等宣传资料90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750余人次。

3月13日到15日,临沧市局开展“3.15”食品流通环节市场巡查,重点检查经营户证照办理情况、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情况,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责成企业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月14日,大理州局协同大理市局在大理市组织开展现场销毁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活动,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查处的假劣食品药品进行销毁,现场共销毁各类假冒伪劣食品、酒、饮料60件,各类假冒伪劣护肤用品40件,各类不合格医疗用品400盒,货值金额1340583元的过期药品,货值金额179192元的过期医疗器械。

3月14日,玉溪市局对没收的问题食品药品进行了集中销毁。此次集中销毁的问题食品药品总重达2.4吨,货值近20万元,其中食品0.6顿,货值近1万元,药品1.42吨,货值近15万元,化妆品0.4吨,货值近4万元。

3月15日,富民县局围绕“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主题,在县城中心区域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服务。现场设置食品安全宣传展板9块,积极向过往群众发放《食品安全法》、《常用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手册》、《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册》、《云南省食品安全科普手册》等一系列宣传资料2000余份,并现场讲解假劣食品鉴别方法和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县工信局工作人员通过现场展示真假白象牌食盐,对照讲解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如何鉴别真假白象牌食盐。在开展宣传活动的同时,县市场监管局对2016年查获的3000余件(袋)各类假冒过期或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集中销毁。县食安办要求各镇(街道)食安办组织本级食安委成员单位和镇(街道)干部职工注意收看今晚央视播出的“3.15”晚会,并密切关注涉及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做好应急处置准备,收集舆情,做好引导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临沧市人民群众安全饮食用药意识,营造食品药品安全“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社会共治氛围,临沧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及检查活动。一是开展巡查,确保饮食用药安全。3月13日至15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3.15”“四品一械”市场巡查。共巡查食品超市5家、农贸市场1个、食品批发户1家、食品经营户2家、农产品经营户6家,化妆品经营企业3家,保健食品企业3家,重点检查经营户证照办理情况、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情况,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责成企业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深入学校,确保师生用餐安全。3月13日至15日,临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市第一中学、市卫校、市技校等市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检查学校食堂15家次,查验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15家次,查验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培训证310份次,对达不到规范要求的责令整改25条次,结合春季新学期开学,认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不出问题。三是明确重点,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市场巡查。以2016年11月份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为重点,分别对市疾病与预防控制中心、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中心血站、市第三人民医院等市级管辖的5家医疗机构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各医疗机构认真按照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要求开展信用等级自我评定工作。四是开展宣传,营造社会共治氛围。以“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为契机,市不良反应检测中心、云县、永德、镇康等县局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组织工作人员到人流量大的地方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围绕群众关心的“四品一械”相关知识、假冒产品的鉴别要点和危害展开活动,发放宣传手册、资料共计8000余份。通过宣传,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认识得到增强,营造了人人关注、支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社会共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