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杰局长在2015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管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的讲话

07.02.2015  18:16
 

转变观念    改革创新

加快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食安办主任、省食药监管局局长  杨  杰

(2015年2月4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省食品药品监管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指示、中纪委五次全会、全国食品药品监管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全省“两会”精神,总结2014年工作,分析形势和任务,研究部署2015年食品药品监管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刚才,陈洪副局长传达了纪恒书记、陈豪省长、高峰副省长的重要批示精神,三位领导对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明确要求,针对性、指导性很强,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2014年工作总结

去年以来,在国家总局和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全系统按照建体制、强基础、提能力、保安全,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能力、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执法监管的总体思路,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守住了不发生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底线,全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机构改革稳步推进。 省市县三级基本完成监管体制改革工作。 一是监管机构不断健全。 省局机关完成机构改革工作,全面履行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和药品全程监管职能,人员编制145人,内设处室18个,分别增加39个编制、5个处室、12个处级和2个厅级职数。州市级基本完成改革工作,履行食品药品全程监管职能,均成立了检验检测、稽查执法、药械安全性监测等机构;近半数县区市局具有检验检测、稽查执法及少数药械安全性监测机构。 二是监管触角不断延伸。 成立762个按行政区划单设或区域性乡镇监管机构,人员编制1714名,实际到位1385名。 三是监管队伍不断扩大。 各级工商、质监等部门共划转人员和编制2386名,实际到位2571名。截至目前,全系统共有人员编制7275人,到岗6402人。

(二)监管能力不断提升。 全面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监管能力持续增强。 一是加强系统建设。 研究、代起草《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制定《云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机构业务建设指导意见》、《云南省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管所工作规范》、《云南省药械安全性监测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编制《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等。 二是监管机制不断完善。 切实抓好食品生产流通监管制度办法的修订与转化工作,制定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工作规范、流通食品市场分类监管等10个制度,出台GSP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起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准入、农村自办宴席管理等办法,建立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联络员等制度。 三是项目建设全力推进。 争取中央、省项目建设资金3.77亿元,比去年增加2.47亿元,增长189%,推进省市食品安全检(监)测项目、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化、乡镇监管机构能力提升等建设。 四是技术支撑能力不断提高。 投入8824万元为各级检验机构配备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完成33个傣族、彝族药材对照药材研究与制备,为我省部分民族药材质量标准执行和药品质量研究提供了技术支撑;在国家药品评价抽验工作评比中,分别获国家总局药品质量分析和药品抽样工作表现突出单位荣誉。省医疗器械检验所检验项目、检验范围取得新突破,获国家总局26个大项274个小项医疗器械检测资质,50项医疗器械、化妆品、食品包装材料检测资质通过省质监局现场评审。5家检验机构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检验机构国家资质认定。省局药品认证审评中心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管理认证。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提前完成《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明确的药械不良事件报告数目标任务。各州市检验机构检验资质不断拓展。协调工商部门划转1436台(套)食品快检仪器设备,基层检验能力得到提升。 五是试点示范深入开展。 扎实抓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食品安全县市区、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标准化建设、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试点、药品安全示范县等创建工作,启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化、乡镇监管机构能力提升等试点项目,召开3次试点示范现场推进会,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取得明显成效。

三)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形成。 着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监管合力稳步增强。 一是目标责任制不断完善。 把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与社会综治维稳目标责任相结合,进一步强化了目标责任刚性要求。 二是深入开展合作共建。 与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与大理州政府、保山市政府签署合作共建协议,与云南省中医学院联合成立云南省中医药产业发展研究院,与省教育厅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 三是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 召开两次新闻发布会,发布重大事项、重要决策、专项整治成果等。 四是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倡导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五是广泛成立各类食品药品行业协会。 成立云南省食品药品安全专家委员会,正抓紧筹备成立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专家委员会、云南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云南省食品安全行业协会、云南省米线行业协会,各地成立了农家乐协会、学校食品安全家长委员会等社会中介组织,加强行业自律。 六是召开研讨会。 以“责任共担  安全共享”为主题,召开“食品药品安全与社会责任”研讨会,并向社会发布倡议书。 七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全面开通“12331”投诉举报电话,建立投诉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公众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部分地区还开通“12331”公共微博微信、QQ投诉举报平台。 八是广泛开展公众宣传。 与省新闻办联合成立食品安全新闻报道团队,与团省委联合建立食品安全青年志愿者队伍,编写《青少年科普宣传丛书——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举办云南省首届青少年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奖赛,开通《云南食品药品安全手机报》,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教活动。

(四)应急处突能力稳步提升。 高度重视应急管理,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制定食品药品分类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成功举办全国首次跨省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各州市也组织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二是圆满完成抗震救灾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 鲁甸、景谷地震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值守、信息报送、跨省跨地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联防、省市县乡四级灾区对口指导监管,以及灾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分析评估、快速检验、救援物资供餐点专人定点监管、安全知识宣传等机制,确保了灾区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检验和提高。 三是完成大量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全省共完成南博会等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食品安全保障3972起,没发生任何食品安全事故。

(五)行政效能进一步提升。 狠抓各项改革,强化内部管理创新,行政效能稳步提升。 一是深化改革工作持续推进。 制定《建立科学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改革工作细化方案》、《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表(2014—2018年)》,明确改革任务、工作路径、重要举措及可检验成果形式等。 二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 全面梳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审批项目,为下一步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奠定了基础。进一步抓好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合并、下放,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能。自2008年以来共取消、合并、下放19项行政审批事项。2014年全省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141558件,办结137064件,分别比2013年增加54794件和50300件。省局向昆明市局下放87家监管对象,转变省局稽查局职能,突出牵头查办大要案,指导、组织、协调全省稽查工作的职能定位。 三是强化内部管理。 深入开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工作纪律建设,制定加强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外出报备、一周工作计划制度,全面加强了机关内部管理。 四是强化督查抓落实。 健全督查工作机制,每月明确督查重点,采取现场督查、书面督查、会议督查、电话催办等方式强化督促检查,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推进与落实,执行力不断提高。

(六)执法监管成效显著。 全面加强执法监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惩重处各种违法行为,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是全面推行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分析评估制度。 省市县三级分别按3个月、2个月、1个月频次,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分析,及时防控化解风险隐患。加大监督抽验和风险监测力度,全年共完成“四品一械”监督抽验与风险监测13133批次,为执法监管提供科学依据。 二是执法行为不断规范。 修订行政执法责任追究、重大案件合议等制度,研究起草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实施细则、行政处罚文书示例、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等。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案卷评查,执法规范性稳步提高,在省依法治省办对全省执法部门检查评比中,综合排名第4,优秀案卷率达44%,居全省第一。 三是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 认真抓好国家总局部署的医疗器械“五整治”、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巩固“两打两建”、打“四非”等专项行动。结合云南实际,深入开展“食品放心工程——云南在行动”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在保障米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全省共排查获证生产加工企业42户、小作坊2053户、经营企业2万多户,取缔无证生产、卫生条件差、设备设施简陋、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小作坊8户,责令整改223户,查处违规添加食品添加剂、产品质量检验不合格的小作坊114户。推行米线包装上市,昆明市95%以上入市米线均有完善的标签标识和规范包装。 四是严厉打击食品走私。 会同相关部门部署严打食品走私违法行为,查办6起从境外非法走私冻肉案件,查获冻肉制品1440多吨。 五是严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全省共查处“四品一械”违法案件12903件,罚没款4368万元,分别比上年增加5658件和868万元。

(七)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发展。 立足职能,发挥优势,促进产业发展。 一是强化促进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研究。 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服务推动食品药品产业发展的措施,向省政府提出促进云药产业加快发展、米线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制定《药品批发企业开展代储代配业务管理办法》,探索药品流通发展业态,支持、鼓励药品流通企业做大做强。多渠道多形式加强药学专业技术队伍建设。 二是进一步加强标准研究。 紧扣我省特色优势,深入开展省产石斛属品种研究,以及三七、天麻、水蛭等优势突出、经济药用价值较高品种的标准研究,制定10个饮片标准。 三是推进中药材种植产业发展。 引导中药材种植基地开展规范化种植,截至目前全省共有8个品种14个中药材种植基地通过GAP认证,处于全国前列。 四是食品药品产业持续保持高速发展态势。 预计全年,实现食品工业产值312亿元,增长15.5%,制药工业产值400亿元,增长14.4%;药品流通领域主营业务收入430亿元,增长10%。

(八)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针对新形势、新职能、新要求,强化队伍素质建设。 一是全面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发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带动作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省政府、国家总局重要会议精神;建立全省食药监系统每月知识讲座制度,并通过视频系统覆盖全省各州市;选派中青年干部参加省委党校、省直机关工委等理论培训,夯实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干部在线学习,连续五年在全省180多个参学单位中位居前3名,在50多个省级机关中高居第1名。 二是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业务培训。 自主培训与送出去参训相结合,全年共举办20 期业务培训,参训人员3000多人次。 三是高度重视基层执法人员素质建设。 按照分级培训原则,对各州市安排培训经费875万元,开展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协管员队伍、行政相对人培训,基本做到新划转人员轮训一遍。

(九)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 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着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一是建立党风廉政风险分析制度。 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风险分析制度,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与成因、制定防控措施,强化廉政建设风险的预防与控制。 二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 修订《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各项规定要求和目标责任,全面加强队伍廉政建设。 三是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制定《工作人员十不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四风”等各项要求,“三公”经费支出比2013年减少33.5%。

同志们,2014年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总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振奋精神、迎难而上,团结一致、艰苦创业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局党组,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和帮助我们的各级领导、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系统干部职工致以亲切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

二、深入分析形势,认清风险挑战,增强责任感紧迫感

2015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我们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甚至遇到的困难、挑战还将更多、更大,要解决的问题与矛盾将更棘手、更复杂。

从监管体制看,根据中央、省委的部署,一些县将面临综合执法改革。一方面建立综合执法机构,职能职责急剧扩大,工作任务庞杂繁重,对队伍的思想稳定会带来较大影响。另一方面监管体制的多样性,对行政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处理不好易造成政令不畅,执行力下降。

从监管机制看,除法律法规不健全的宏观因素外,还面临着食品监管机制改革创新,药械监管机制巩固完善,保化品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等。

从监管能力看,首先是监管网络不完善,农村地区缺乏监管机构、监管力量。其次是监管队伍数量与监管任务严重不匹配,队伍素质与监管要求不适应。第三是技术支撑薄弱,特别是县以下技术体系缺失,难以支撑执法监管。第四是执法保障条件差,承担具体监管任务的县以下机构,办公实验室、执法装备、执法经费等严重不足。

从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看,少数企业主道德诚信下滑,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食品领域监管对象点多面广量大、准入门槛低、法治意识薄弱、安全保障水平低,加之小作坊、小摊贩大量存在,农村集体宴席管理难度大,食品走私入境时有发生,输入性安全隐患较大。药品领域网络寄递售假、违法非法广告、走票过票违法经营等屡禁不止,制假售假手段高科技化、隐蔽化,加大了药品安全保障难度。

以上问题与困难的存在,迫切需要我们改革传统的理念、惯性的思维,加快建立和完善适应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体制机制、制度办法,尽快增强监管能力水平。我们一定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握新形势、适应新要求、抓住新机遇、实现新发展。

三、以改革创新精神,提升科学监管、依法监管的能力

思路决定出路。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要有新思路、新举措,才能实现监管事业新发展。

(一)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改进监管理念和工作方法。 食品药品安全没有零风险,问题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必须增强问题意识、树立问题导向,坚持发现问题是水平、解决问题是政绩、回避问题是失职,建立问题导向、清单管理、定向清除的工作方法,抓重点、攻难点、破盲点,盯着问题去、追着问题走,把查找、发现、化解问题风险作为执法监管工作新常态,把攻克困难、破解难题作为履职尽责的第一要务,切实提高监管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要敢于正视问题、善于发现问题。 进一步增强发现问题的敏锐、正视问题的清醒、解决问题的自觉,从监管体制机制中分析问题、产业发展现状中排查问题、监管实际中发现问题、基层实践中总结问题、社会公众中收集问题,对存在的问题不掩盖、不回避、不推脱,掌握解决问题的主动。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要深入研究问题、科学分析问题。 各地经济社会发展、食品医药产业发展、监管模式措施等不一,决定了问题的差异性。要结合实际,分析弄清问题的多与少、大与小、轻与重、缓与急、易与难,从繁杂问题中把握规律性,从苗头问题中发现倾向性,从偶然问题中揭示必然性,对问题本质作出准确判断,既不脱离实际、生搬硬套问题,也不对问题视而不见、麻痹大意,既不把关键问题当作一般问题对待,也不把个性问题当作全局问题来处理。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要善于抓住、着力解决事关全局和风险隐患较大的关键问题。 只有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才能找到解决各种问题的重点和突破口,起到纲举目张的作用。要紧扣监管体系健全、监管机制完善、全领域全过程监管、监管能力提升、社会共治架构等,充分整合监督抽验、风险监测、信用体系、稽查执法等各类数据信息,形成大数据,发挥专家委员会员作用,强化统计分析,科学找准各环节风险点源,处理好全面监管与重点监管的关系,采取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突出重点,切实加强薄弱环节、风险点源的治理整顿,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无重点无主次,辛辛苦苦低效率,忙忙碌碌无实绩的现象。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要有责任担当的勇气。 有没有解决问题的责任担当,是对各级领导干部最好的检验。要把解决问题作为前进的动力而不是沉重的包袱,作为创新的支点而不是退缩的借口,敢于碰硬抓难治乱,竭尽全力把问题排除在基层,想方设法把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千方百计把风险处理在引而未发阶段,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决不让小问题演化成大问题、小隐患酿成大事故,引发行业性、区域性、系统性安全事件。

(二)以创新精神,加快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 食品药品安全是创新和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快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是实施科学监管、依法监管、全程监管、有效监管的基础和前提。 一是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 要进一步健全行政管理、稽查执法、检验检测、监测评估等执法体系,完善法规标准、风险防控、信息化、社会信用、应急管理等监管体系。 二是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 抓好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管制度办法的修订完善和转化,建立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联络员、食品生产许可审查人员管理、“一会四书”以及流通环节索证索票、日常监管巡查和记录等制度,完善“四品一械”信用体系,创新药械保化监管制度办法,推进分级分类管理,逐步形成覆盖全过程的最严格的监管制度。 三是着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关键是落实各方责任。首先,要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安全的食品药品是生产出来的,离不开生产经营者的高度自律。要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牢固树立质量意识、责任意识,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从源头上确保质量安全;引导企业正确处理好公众利益与商业利益的关系,当二者产生矛盾时,坚定不移地维护公众利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靠企业自律,但自律不是自发,必须建立倒逼机制。要强化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各项法律法规、制度办法,健全管理制度,提升质量管理体系;推行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多部门联合的征信系统,实行“黑名单”制度,使不诚信企业“一处失信、寸步难行”;建立层层追溯系统,使问题企业、产品能够及时得到查处;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使生产经营者“想安全、要安全、能安全”。其次,要落实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越强调社会共治,就越要做到各监管部门的共治,越要提高政府监管的严格性、有效性和公正性,使政府监管的公信力成为社会共治的引导力和推动力。要不断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制,改进考核体系,切实使考核评价工作考出实情、考出实绩、考出动力,促进履职到位;进一步加强各监管部门间的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实现职能上的良性互动、政策上的紧密衔接、管理上的相互支撑、合力上的集成效应;广泛开展各项试点示范创建,整合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资源形成合力;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积小胜为大胜;打建结合,打一处问题、建一项制度,使监管机制逐步得到完善。第三,要引导社会有序参与监督。越是强调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社会性,就越要促进社会共治主体的多元化,越要重视参与活动的有序性和规范性,越要防止参与失序而造成正负能量相互冲抵。要进一步搭建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平台,畅通参与监督的渠道;广泛建立专家委员会制度,参与安全形势分析、风险评估、应急处置、决策咨询、公众释疑等,增强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支持组建各类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发挥好桥梁纽带、提供服务、反映诉求、强化自律、规范行业的作用;完善投诉举报、举报奖励等制度,引导公众参与监督,拓宽案件信息来源;健全公众宣教长效机制,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办好手机报和期刊杂志,及时宣传监管成效,普及安全知识,以监管正能量赢取社会公众的关心与支持;加强与各类媒体的沟通合作,引导各类媒体以回应公众关切为先、符合公共利益为要,理性发声,提振公众食品药品信心。

(三)坚持科学监管,实现监管方式的转变。 食品药品产业链条环节多、过程长,安全风险广泛存在各个环节,即使是表面上的平静,也隐藏着或大或小的隐患,随时可能引爆。要进一步转变监管方式,对全过程实施全覆盖、无缝隙监管。 一是要由重审批向审批、监管并重转变。 准入许可只是设立了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的入市标准,入市后的质量安全还需要企业遵照诚实守信原则对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实践证明,入市后的监管比准入许可对质量安全的保证意义作用更大。要坚决杜绝重审批轻监管、以批代管、批而不管等现象,坚持“高标准、严准入,重规范、强监管”,从重视事前审批向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并重转变,既不降低准入标准,严格行政审批,把好质量安全源头关,又全面加强入市后的全环节监管,持续提高企业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二是要由事后查处向主动排查、预防为主转变。 事后查处是对既成事实的治标息事,事前预防才是治本之策。要着力构建覆盖全程的现场检查、飞行检查、明查暗访、监督抽验、风险监测、风险控制等立体风险防控体系,建立风险评估研判、风险会商、风险分级分类、风险清单挂账销账等机制,加强对风险产生、发现、处理、消除、预防等研究与处置,实现从控制事故向控制风险、事后查处向事前防范、救火队向预防队转变。要充分运用监督检查、检验检测、舆情监测、案件查办等途径获取的信息,筛查已知风险、甄别潜在风险、预测未知风险,有针对性加以整改规范,及时处置各类风险隐患。要结合各地食品药品生产、消费特征,抓住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关键问题,认真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及时消除风险源、切断风险链。要加强风险交流与预警,避免因信息不对称造成对风险的漏判、误判。要克服风险排查工作“一头热”现象,解决监管部门重视、企业无动于衷的问题,逐步在大型企业推行风险报告制度;克服“一阵风”现象,杜绝风险排查治理搞形式、走过场或边治理边抬头的问题;克服“一摸黑”现象,解决风险发现不了、问题找不准、重点不突出、措施不得力等问题。 三是由重视专项整治向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并重转变。 近年来,持续不断地开展许多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确实取得了显著效果。但是也形成了过度依赖专项整治,甚至以专项整治替代日常监管的现象。专项整治的对象是日常监管不到位而积累的问题,如果只注重专项整治放松日常监管,就会形成因问题不断累积而需要开展更多专项整治的恶性循环。国家总局今年只安排少数几个重点专项整治,省局也同样如此,在抓好专项整治的同时,要全面加强日常监管,提升日常监管效能。首先监管领域要由重视终端产品监管向全过程监管转变,全面加强各环节监管,形成环环相扣、互相支撑、互为保障的监管机制和监管实效。其次监管方式要由粗放向精细转变,依托风险监测、信用体系建设等成果,细分市场、对象,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企业、重点品种实施重点监管,由以往“普遍撒网”转向“重点捕捞”。第三监管方法要由突击性专项整治向日常规范监管与专项整治并举转变,严格落实岗位职责,全面推行网格化监管,制定日常监管手册,解决日常监管随意性盲目性大、重点不突出、发现不了问题、效率不高、重处罚轻教育整改等问题。

四、2015年工作重点

2015年是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之年,同时也是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深化改革、依法行政、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关键一年。今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指示、中纪委五次全会、全国食品药品监管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全省“两会”精神,坚持抓改革、促发展、打基础、谋长远、提能力、保安全,以问题导向为统领,强化监管措施和手段,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坚决防控各类风险隐患;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不断健全监管体制,加快构建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以增强监管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夯实基础,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以推进依法行政为保障,完善法规制度办法,全面规范执法监管;以改进作风为抓手,加强队伍建设,构建为民务实清廉的监管队伍。

(一)全面深化改革。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推进各项改革工作。 一是稳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 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以下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云发〔2014〕22号),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强化与各级编办的沟通协调,争取能够保留的机构尽量保留,能够新设的机构尽量设置,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避免由于监管体系不健全而导致失于监管或监管空白现象。各州市局要加强信息共享,互相启发、互相借鉴,尽量争取改革模式、机构设置全省相对统一。要深入研究综合执法改革后行政管理体制、监管运行机制等,确保食品药品监管职能不弱化。要细致深入做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严禁违背中央决策的言行,坚定信念信心,切实做到思想不乱、人心不散、干劲不减、工作不断。省局将加大与各级党委政府、编办的协调力度,强化指导、督促,积极为基层机构改革争取、创造条件。 二是推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 结合发展实际和趋势,认真研究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职能职责、人员配备,切实抓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三是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进一步梳理行政许可审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坚持应减必减、该放必放的原则,坚决取消、合并、下放有关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地向基层、市场、社会放权。对法律法规设定的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以及依法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制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优化创新行政审批方式,加大信息技术的运用力度,建设“外网申请、内网办理、内外关联”的网上行政审批模式,以较小的行政资源换取最大的行政效能。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使行政相对人以最经济、最快捷的方式开展审批事项申请和获得审批结果。进一步严格规范行政审批,加大行政审批工作的公开性、透明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畅通社会监督投诉举报渠道,提高行政审批工作的公正性。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率,认真分析各行政审批子项,区分实质性审批、文字性变更,实施分类管理,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度,严禁随意延长审批时限、设置审批条件、增加申报材料和审批环节等。进一步加强管放结合,对于取消、下放、转移、委托基层、中介组织的权限,要研究制定替代管理措施,制定指导监督检查办法。 四是抓好其他改革事项。 建立倒逼督查机制,认真抓好《中共云南省委重要改革举措规划(2014—2020年)》中有关改革事项、《建立科学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改革工作细化方案》、《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表(2014—2018年)》等改革工作。

(二)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 监管能力不足是制约执法深入开展、执法效能提高的根本原因,必须全力抓好监管能力建设,尽快缩小与监管需要的差距。 一是加强发展谋划。 争取将《云南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列为省重点专项规划,牵头成立多部门合作规划编制领导和工作机构,完成云南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评估,开展“十三五”规划重点课题研究,完成“十三五”规划研究、起草工作。 二是认真抓好项目筹备。 结合国家总局今年投资方向、重点,认真抓好检验检测、监测评估、执法装备、信息化、标准研究制定等重点领域的项目筹备工作,争取国家总局和省委省政府项目、资金支持。重点抓好第二批11个州市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中央投资计划的争取,力争更多项目列入国家投资;争取国家总局第一批配备县级食品快检车、市县两级应急装备和执法装备;选择2个州市整体开展辖区内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整合建设,尽快完成前期工作上报国家总局;做好乡镇监管机构能力建设、中央援助藏区建设各项目申报工作,及时启动项目建设。 三是全力抓好在建项目建设。 从今年起,国家总局安排项目、资金,均以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进展、质量为依据,必须全力抓好在建项目建设,为后续项目争取奠定良好基础。要加快第一批省市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进度,争取第一批2个县级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项目尽快下达资金。积极协调建设资金,争取年内完成省局检测实验中心综合项目建设。抓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建设试点、县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标准化建设试点、食品安全县区市创建、乡镇监管机构能力提升等项目。全面加强财经纪律,推进项目绩效评价,确保资金安全,发挥最大使用效益。 四是增强国家总局下放权限的承接能力。 国家总局已明确将药品技术转让、技术审评授权符合条件的省份,将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审批、技术审评下放省局,要根据各授权、下放权限的要求,建设、完善相应能力和制度办法,确保接住、管好。 五是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 抓好省市两级数据中心、平台建设,实现药品电子监管数据落地。按国家总局2015年前所有上市药品全环节纳入电子监管的要求,完成药品生产流通环节电子监管工作,协调卫生计生部门,推进医疗机构实施电子监管。健全完善“四品一械”信息化应用系统,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继续安排第二批8个州市、16个县市区开展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试点。 六是进一步抓好基层监管能力建设。 健全完善乡镇监管机构,把监管触角延伸到乡村社区。争取各级政府支持,加大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力度,聘请专兼职协管员,多渠道解决兼职协管员报酬,筑牢监管网底。抓住乡镇卫生院、乡镇计生服务站合并的机遇,协调将乡镇计生服务站用房划转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从根本上解决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无办公业务用房的问题。在抓好第一批乡镇监管机构能力提升工作的基础上,再启动一批试点建设。 七是着力抓好专业技术队伍建设。 进一步强化执从业药师、药师协理、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注册、登记备案,切实抓好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加快扩大专业技术队伍数量,为药业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三)推进依法行政。 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贯穿全程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确保各项重大决策科学合理。实施法律顾问制度,成立法律顾问办公室。 二是加强法规政策建设。 协调做好《云南省食品安全条例》的调研、起草工作,制定加快建设食品药品监管法治政府部门实施意见、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实施细则等。争取省政府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三是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制、重大案件合议制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全系统行政执法水平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四是高度重视行政复议案件。 随着公众法律意识的增强、职业打假人的猛增、不良企业刻意寻找法律漏洞行为的增多,去年行政复议案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等急剧增加,稍有处理不慎就会对我们的行政行为带来不小的法律风险。各级要高度重视,及时妥善处理行政复议案件、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咨询等工作。

(四)全面强化监管。 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核心主业,必须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持续不断地强化执法监管。 一是全力抓好认证换证再注册工作。 今年,全省共有120多家药品生产企业、450多家药品批发企业、1.6万多家零售药店要进行新版GMP、GSP认证,所有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要进行许可证换证,4300多个药品批准文号要进行第二轮再注册,时间紧、任务重。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克服一切困难,确保申请认证、换证、药品再注册工作在时限范围完成。各州市要有大局意识,对省局抽调人员全力支持、配合,举全系统之力圆满完成此项工作,决不允许出现由于我们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社会不稳定的问题。要严防严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因GMP、GSP证书到期,突破道德底线,突击违规生产、违法经营的行为。 二是全面加强特殊药品监管。 去年,我省特殊药品流弊案件高发,仅复方可待因流弊案就涉及8个州市、20多家批发企业,案值近2亿元。要充分运用药物滥用监测成果,全面加强特殊药品监管,完善、落实各项监管制度,严惩重处特殊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进一步抓好监督抽验和风险监测。 认真分析去年“四品一械”监督抽验和风险监测数据,以问题为导向,尽快研究确定今年监督抽验和风险监测的重点品种,预见性地提前分批下达任务,避免前松后紧、任务不均衡的问题。进一步抓好各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检验资质、项目的扩项工作,协调指导相关检验机构向国家总局申报保化品检验资质,整合社会检验资源,为监督抽验和风险监测工作顺利开展奠定检验基础。 四是全面加强执法监管。 制定《云南省小作坊小摊贩食品安全监管指导意见》,对“三小”实施常态化监管。继续抓好各项试点示范创建工作,争取国家总局食品安全城市创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监管试点项目,完成第二批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试点、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验收。做好化妆品生产和卫生许可两证合一工作,抓好全国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普查统计工作,推行大中型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大型食品药品企业风险信息报告等制度,启动食品追溯系统建设,探索农产品入市后监管措施,广泛开展信用体系建设,有效落实“四品一械”各项制度办法。全面加强基本药物监管,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扎实抓好国家总局和相关部委部署的专项整治,结合我省实际,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生猪屠宰质量安全、校园内外食品安全、白酒质量安全、规范“三小”经营行为等专项整治。 五是进一步加大稽查办案力度。 健全完善个案突破、整体推进,一地突破、全省联查的稽查办案机制,循线深挖、追根溯源,全环节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使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成为食品药品治理常态。推动在公安部门成立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专门队伍。加强行刑衔接,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采取各种法律制裁手段,最大限度地遏制和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

(五)服务产业发展。 调研出台《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服务推动食品药品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主动参与加快中医药产业发展改革文件的制定工作。发挥优势,积极为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企业提供法规、政策、技术、市场等决策咨询服务和专业技术指导。继续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标准研究制定工作,为食品药品产业发展奠定技术优势。支持开展“名药名方”二次开发工作,为食品药品产业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鼓励、支持企业以资本、品种为纽带进行资源整合,增强市场竞争力。鼓励、支持企业走出去,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拓展生存发展空间。鼓励、支持企业抓住世界化学原料药产业转移和未来几年国外专利药物专利到期潮的机遇,承接国际先进产业技术。鼓励、支持我省独家生产的民族药完善中药保护,提升竞争力。继续推进GLP、GCP特别是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和资格认定,不断提高医药科研能力水平,为药物创新奠定基础。

五、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素质

把队伍建设作为今年的重中之重,全面加强队伍的教育、培训与管理,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干事、主动作为、敢于担责、雷厉风行、狠抓落实的工作氛围,努力打造讲政治、守纪律、听指挥、业务强、工作实、作风好的监管队伍。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 党的组织建设是党的建设中最为核心、最具影响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切实加强各级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提高基层党组织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能力。继续强化民主集中制,健全和落实重大决策规则和程序,扩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各级领导班子的参与权、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促进党内和谐。进一步增强大局观念,强化全省一盘棋思想,上下一心、团结一致,风雨同舟、和衷共济,坚决纠正我行我素、敷衍了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问题,确保政令畅通。

(二)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 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聚焦问题、发现差距、严于整改、全面提升,切实把“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作为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做人之基,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努力争做“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好干部,促进工作作风的持续转变。出台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强队伍建设管理。狠抓纪律建设,形成人人敬畏纪律、自觉崇尚纪律、严格执行纪律的氛围。狠抓素质建设,要“精其术”,勤奋学习,努力成为本领域的行家里手,不断提高队伍执法监管能力水平。狠抓服务意识,筑牢执法为民、监管惠民的理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狠抓群众观点,进一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到问题在一线解决,矛盾在一线化解,业绩在一线创造,创新在一线形成。狠抓工作落实,勇于担当、敢于作为,盯住责任抓落实、盯住重点抓落实、盯住督查抓落实、盯住问题抓落实,不见成效不放手,促进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全面贯彻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管责任,深入实施2013—2017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强化教育在反腐倡廉中的基础作用,从思想上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四风”,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改革创新促监管、凝心聚力谋发展、坚持不懈抓落实,为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 办公室
《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卫生厅
云南深入推进药品临床综合评价试点工作
近年来,云南省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卫生厅
《云南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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