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本军副局长在2014年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1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05.11.2014  12:53
 

2014年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1次例行新闻发布会发言稿

 

全力整治 努力保障云南米线质量安全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刘本军

2014年10月30日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

非常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我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客观报道和热心支持。

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一直以来,省政府将保障食品安全作为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出台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促进了全省食品质量安全总体向好。但是,我省食品产业发展整体水平还不高,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表现在生产加工米线过程中违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米线加工小作坊卫生条件脏、乱、差等现象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米线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突出,为此,开展米线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非常必要、意义重大。

一、工作部署情况

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按照省政府米线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部署,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协同当地公安、卫生、工商、质监、环保等部门,成立了米线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拟定了切合实际的《米线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整治重点和预期必须达到的整治效果等,对专项整治时间、步骤、措施等全面细化、周密安排,为顺利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奠定了基础。

二、米线专项整治基本情况

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严格按照米线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一)检查情况。截止目前,据不完全统计,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整治过程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3600余人次(其中,昆明市局出动执法人员8900人次),执法车辆3716余台次(其中,昆明市局出动执法车辆2400台次),检查整治获证米线生产加工企业42家,排查整治米线生产加工小作坊2053余家。

(二)抽检情况。针对是否存在违法添加使用吊白块(次硫酸氢钠甲醛)、保险粉(连二亚硫酸钠)、特精粉、焦亚硫酸钠、三聚磷酸钠、面粉增筋剂、复合水份保持剂等物品生产加工米线的行为,开展对米线生产企业和米线加工小作坊的专项抽检,截止目前,全省共抽检米线产品905个批次,合格799个批次,不合格106个批次,批次合格率为88.28%。不合格106个批次样品均为小作坊生产加工的米线产品,不合项目分别为:一是焦亚流酸钠、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二是铝、铅、镉重金属含量超标;三是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超标。

三、整治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一)整治的主要措施

1.高度重视,认真履职。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高度重视抓好米线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省局、各州(市)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级食品生产监管部门认真做到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切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餐饮、流通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大力配合,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特别在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过程中,做到了“监管队伍不乱、监管力度不减”,用实际行动认真履职,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2.抓好宣传动员,全力开展专项整治。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根据专项整治行动要求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对米线质量安全开展大力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努力营造米线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社会氛围。昆明局发放宣传资料、生产经营消费单位告知书2万多份,利用媒体、报刊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米线专项整治的成果;保山局开展了20多次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举办食品安全科普讲座6次,媒体报道宣传了6次,发放宣传材料7116多份;大理局印制分发《米线生产规范及抽样检验工作手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等工作文书资料5种660本(册)印发到各县市,加强对执法监管人员能力提升的宣传培训学习。其他各州、市均采取各种方式和渠道,对米线产品专项整治、保障质量安全等从不同角度实施了广泛的宣传。

3.采取多渠道、多方式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整治效果。一是以“零点行动”为抓手,加大检查查处力度。联合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积极组织开展“零点行动”,加大对生产加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米线产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无证照生产加工米线等违法行为的检查和查处力度。二是以“备案登记”为要件,突显整治效果。各级监管部门严格按标准要求,拟制《米线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办法》,以此为要件,指导帮扶米线加工小作坊进行升级改造登记备案。用标准规范生产,改进生产设备、生产环境及运输储存卫生条件,突显整治效果,米线质量安全得到了保障。三是以“飞行检查”为整改契机,全面提升和规范整治的工作质量。实施开展“飞行检查”,督导各县、区局深入、细致、扎实地开展米线生产加工环节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提升和规范整治工作质量。

4.积极帮扶指导,确保整治到位。一是指导小作坊进行升级改造,更新落后的生产设施设备;二是指导米线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在使用大米原料时必须符合相应产品标准,必须使用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原料产品;三是指导米线加工单位采购的食品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等食品相关产品,必须查验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四是指导企业推行实施产品包装上市销售。通过帮扶指导,进一步保证米线产品质量,确保整治到位。

(二)取得的成效

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违规、违法生产加工米线的不法行为予以了严厉地打击,取缔了一批无证照、违法添加、滥用食品加剂生产加工米线的“黑窝点”、“黑作坊”,取得了阶段性的整治成效。截止目前,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取缔无证生产、卫生条件差、设备设施简陋、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米线生产小作坊8家(包括昆明3家),责令223家米线加工小作坊实施整改。对违规添加食品添加剂、产品质量检验不合格的114家(检验不合106家)米线小作坊已依法查处。

其次,昆明市局在专项整治期间,一是对全市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5家米线生产企业、169家米线加工小作坊、869家超市、农贸市场米线摊点、5839家餐饮环节专营、兼营米线单位进行了认真的摸底排查。检查米线生产经营消费企业10500家次,取缔无证、卫生条件差、设备设施简陋、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米线生产小作坊3,对通过升级改造生产设备和环境卫生达到备案条件的28家米线生产小作坊进行了备案登记,关、转、并、停达不到备案登记条件的米线小作坊138家。二是积极推行实施米线包装上市,自10月15日实施米线“禁裸令”以来,全面禁止无预包装、无标签标识的米线进入超市、商场、餐饮服务单位、食堂、标准化农贸市场。“禁裸令”至今效果良好,95%以上入市米线有完善的标签标识和规范包装。截止目前,没收销毁66家经多次警告仍拒不执行新规的米线生产经营户无标识、包装米线约15吨,生产原料大米16吨、淀粉6吨,罚款6万元。三是开展“零点行动”,对未获证米线生产小作坊实行一对一监控,实施开展米线质量安全监测,对抽检不合格的5家米线生产加工小作坊,已依法进行了查处。

各州、市局在专项整治期间,与273家米线生产加工小作坊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对5户卷粉小作坊在加工过程中非法添食品添加剂、2家违法使用添加焦亚流酸钠和二氧化硫的米线生产小作坊依法进行了查处,依法没收非法添加的食品添加剂、用于生产的食品原料,查封全部生产设备,责令停业整顿。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全力以赴,努力打造云南省米线品牌形象,把好米线生产关,严防不合格米线流入流通消费环节,建立健全米线监管长效机制,促进米线行业健康发展,努力使我省米线质量安全水平、市场信誉度和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得到提升。

谢谢大家!

 

来源: 食品生产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