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为彝州跨越发展提供保障

11.10.2017  17:03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陈豪在楚雄调研时重要讲话精神,楚雄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原文传达学习了省委书记陈豪在楚雄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在全单位迅速掀起“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热潮,并将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认真落实“研判、预警、应策、推动和问效”制度,稳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创新监管机制,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水平。为了切实破解监管难题,州人民政府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安排专项经费支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创新试点。近年来,先后实施了楚雄市实施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监管、食品安全示范街试点项目,双柏县实施农家乐餐饮服务标准化监管示范项目,大姚县实施农村家宴厨师素质提升工程及标准化规范管理项目,永仁县实施传统特色食品集中加工销售及餐饮服务示范街建设项目,各县市推广应用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管网建设等监管能力提升项目。通过试点,楚雄市局依托现有人才资源开发出了网格化智能管理系统,利用电子表格中的查询、筛选、统计、图表等功能实现了对辖区内监管对象监管情况的实施监控的动态更新。示范街区建设试点的开展打造提升了一批食品餐饮企业,整顿规范了一个农贸市场,经营场所、管理水平都大幅提升,示范效应明显。

强化日常监管,持续规范生产经营秩序。积极探索监管责任落实的方式和途径,在全州范围内推行网格化监管,将辖区内每一户监管对象纳入监管网格,明确监管责任人,统一制作下发了日常检查要点,将不同类型监管对象检查频次要求明确纳入了目标责任书进行检查和考核。每一个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全部纳入了网格体系,明确了监管责任人,形成了人人肩上有担子,千斤重担人人挑的良好局面。

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扎实开展旅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农村食品“扫雷”行动、中药材市场监管、中药提取物专项检查回头看、中药饮片生产检查以及重要节庆活动等20余个专项整治,加大对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制售伪劣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1-8月共查办“四品一械”一般程序案件354件,其中食品279件,保健食品3件,药品36件,医疗器械34件,化妆品2件,涉案总值39.20万元,罚没款金额195.05万元;简易程序案件398件,罚没款金额22.86万元。合计罚没款227.91万元。

加大抽检力度,发挥技术监督支撑作用。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加强食品药品监督抽验,楚雄州2017年共计下达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4069批次,其中,国抽任务479批次、省抽任务750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2640批次、州抽任务200批次。上半年,全州共完成样品抽取2371批次,完成率58.27%;下达药品监督抽验计划620批次,其中基药445批,非基药175批次。上半年共完成监督抽验456批,其中基药343批,非基药113批。已完成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书212批,合格率为98.7%。非基药55批,合格率为98.2%。抽检药品的总不合格率为1.4%。开展快速检测药品总数1279批次,完成年度任务的127.9%。

加强风险监测预警,提高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在监管工作中,我们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照州局每2个月、县市局每1个月开展一次风险分析的要求,抓好风险分析防控工作。州局相关业务科室每2个月开展一次风险分析,州局机关每季度开展一次风险分析,及时分析研究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找准监管的薄弱点和关键环节,及时研究部署相关监管工作,根据风险分析情况和季节特点、消费热点,及时发布预警公告。年内先后通过网站、报刊媒体等发布2017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预警、预防夏季食物中毒预警、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预警公告、预防食用草乌、附片中毒预警公告等62期,对公众进行了安全警示。开展应急演练7次。

畅通投诉举报途径,积极响应群众诉求。建立健全《楚雄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办理制度(试行)》、《楚雄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值班制度(试行)》和《楚雄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2331投诉工作流程(试行)》。全面开通“12331”热线电话,明确了“12331”投诉举报中心的受理范围,坚持电话24小时专人接听、投诉事宜第一时间受理、及时办理、迅速反馈。2017年1-8月,全州受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137件,其中食品123件,占90%;保健食品3件,占2.2%;药品8件,占5.8%,化妆品2件,占1.5%,医疗器械1件,占0.5%,接受群众咨询41件,均按时限及时办结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