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宣威市出台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地方政府负总责实施意见

19.04.2017  17:32

近日,曲靖宣威市委办、政府办联合印发了分别经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的《宣威市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地方政府负总责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了食品药品安全党委和政府的责任,重点围绕党委、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所必需的人员、经费、设施设备等组织保障方面,以及食品药品工作中最核心、基本、必要的工作责任,归纳为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的共同责任、各级党委的领导责任、各级政府的行政责任三大部分。此外还明确提出党委工作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在食品药品安全政策研究、宣传舆论、综合治理、检查督办、文明创建、产业发展、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和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等方面,主动支持政府及其部门的工作,齐抓共管,共建共治。政府工作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在食品药品安全源头治理、风险防控、日常监管、协作联动、信用建设、惩戒违法、产业发展等方面,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健全机制,实现 “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食品药品全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