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南华县政府食品安全办发布2018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13.03.2018  20:21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学校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在2018年春季学期开学之际,南华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特发布学校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公告提醒各类学校及相关监管部门要增强防范意识,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工作。

公告要求各类学校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在开学前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防控措施,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县教育局和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一要加大对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督促指导学校健全完善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切实把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四关”:食品进货关、食品贮存关、食物加工操作关、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关。定期对学校食堂内外环境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二要开展学校食堂持证情况检查。达到许可条件的,必须持证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新办的学校食堂,未达到许可条件的,要进一步找准原因,采取一校一策,确保学校食堂持证率达100%。三是检查学校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进货查验和贮存制度、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制度、防止食物中毒的“三个严禁和一个留样”制度等是否得到有效落实。检查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场所设置、分餐、餐饮具消毒、冷藏、运输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检查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原料、食品相关产品、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食品加工等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等。四是强化对学校周边食品小餐饮、小摊贩等的监督检查,严防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