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的通知

06.03.2017  11:04

各省级社会组织:

根据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云南省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问题工作实施方案》(云组通﹝2016﹞78号)和《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问题工作的通知》(云组通﹝2017﹞9号)两个文件精神要求,由民政厅牵头对领导干部在省本级社会组织兼职情况进行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截止时间:2017年2月底前仍在社会组织兼职的领导干部。

二、兼职人员统计范围。

(一)全省所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也包括担任非领导职务的人员。

(二)全省所有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等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和子公司的领导人员,以及未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人员。

(三)全省各级各类党政机关退(离)休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退(离)休领导人员。

三、具体要求。

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社会组织必须高度重视,对领导干部在本组织中兼职情况认真统计,确保数据准确,并按要求将附表一、二加盖公章后务于2017年3月10日12时报送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三处(5号楼501室),在此期间派人到我处领取正式文件。

附件:

1.现职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情况统计表

2.退(离)休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刘秋波65641207梁敏65731415肖语6573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