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20项重点改革排出时间表

13.10.2014  11:28

  近日,昆明市委办公厅印发《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20项重点改革事项及任务分解》的通知,明确了今年的20项重点改革事项。这20项重点改革事项包括“年内至少下放10项审批权限到县区”、“出台‘小升初’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等。其中,“争取年内实现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已经落地实施。

  今年以来,昆明全市深化改革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确立市委全面深化改革336条重要举措,部署2014年66项改革工作任务,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出当前全市最为紧迫、各方最为期盼、条件相对成熟的20个重点改革事项。该通知明确了20项重点改革的主要内容、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对一些事项还明确了具体时限,有很强的操作性。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支持滇池水务公司、市交投公司上市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方面,成立昆明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年底前制定出台《昆明市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推进《昆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立法工作。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年内制定出台《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管理办法》。支持滇池水务公司、市交投公司上市工作。完成昆明平板玻璃厂的改革重组,争取引进战略合作伙伴重组昆明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年内至少下放10项审批权限到县区

  10月底完成行政审批目录梳理,年底前完成清单公布。选取1—2家单位推行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批相分离试点。年底前制定出台《昆明市落实全省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年内至少下放10项审批权限到县(区)、开发(度假)园区。

   改革工商注册登记制度

   年内逐步推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10月底前制定出台《昆明市工商登记制度便利化改革实施方案》、《注册登记工商人员指导办理制度》、《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全程跟踪服务制度》、《新生企业回访服务制度》、《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协助办理注册登记服务制度》。除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27类特定行业公司外,年内逐步推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按要求完成“三公”经费公开

  今年年底前拟定市对县(区)、开发(度假)园区财政体制改革初步方案。年内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做好交通运输业、电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实行零基预算管理,按要求完成“三公”经费公开。

   深化农村改革

   出台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方案

  10月底前制定出台《昆明市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总体方案》及深化农业、林业、水利改革和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专项方案与相关配套政策。

   推进编制管理和机构改革

   年底出台控编减编方案

  今年内制定出台《昆明市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年底前制定出台《昆明市2014—2017年控编减编方案》,在各级党政机关开展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全面推行实名制管理。

   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

   和监管体制改革力争成为创新示范点

  今年内创建成为全国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创新试点城市,年底前拟定出台《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力争2015年成为全国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创新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