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将取消两类38项证明事项

08.01.2019  22:41
  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证明事项将被取消。本次取消的证明事项共计两类38项: 第一类是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包括申请“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含试用)审批”涉及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等14项,涉及《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等8件部门规章。 第二类是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证明事项,包括办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涉及的“消防验收证明”等24项,涉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等21件文件。   来源:工信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