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5月2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11.06.2015  13: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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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871-64123089 

通讯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商业中心A9栋 

邮编:650028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永平康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骑马箐铁矿矿山工程 

永平县水泄彝族乡咱咧村 

永平康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技改工程,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组成,矿区面积0.723km2,矿区由Ⅰ、Ⅱ号2个矿体组成,开采方式采用露天和地下开采两种开采方式;露天开采采用公路汽车开拓运输,采矿方法为分台阶缓帮剥离;地下开拓采用平硐+斜井开拓,采矿方法为分层崩落采矿法。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影响:①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②固体废弃物:土石方,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③废水:施工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④废气:施工扬尘;⑤生态环境:水土流失、对区域内动植物及景观影响。运营期影响:①噪声:该矿的主要噪声是空压机、水泵、凿岩机和局部扇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②固体废弃物:废土石、生活垃圾;③废水:矿井涌水、淋滤废水;④废气:生产作业扬尘、废土石堆放扬尘及运输扬尘、风井排风扬尘;⑤生态:水土流失、地质灾害、对动植物影响、以及景观影响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对策措施:①噪声:施工期作业主要是在露天,地面废石场的施工工期较短,项目施工产生的噪声通过距离衰减和植被阻隔后,噪声对距离矿区最近的村庄影响较小;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②固体废弃物:露天开采建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堆放于废石场内;地下开采产生的废石全部堆放于废石场内;平硐场地剥离表土全部用于场地填平;办公生活区紧邻进场道路,地势较为平整,地基经过夯实后即能做为基础使用。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用于场地平整和场外道路建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进行处理。③废水:矿山施工期修建临时旱厕,将生活污水收集经简单的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的浇洒降尘,不外排;在施工场所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到生产建设中或作为降尘用水。④废气:本环评提出矿山地面施工作业时,应加强地面作业和运输道路的洒水降尘;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燃油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尘和颗粒物的排放。⑤生态环境: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措施执行。运营期对策措施:①噪声:采用的防噪措施是凿岩机上装消声器,空压机进出口安装阻抗式消声器;对高噪声工区员工实行个体防护,②固体废弃物:①废石:生产运行期弃渣主要为废石,露天开采生产运行期内产生废石24.43万m3,产生的废石运至废石场堆放。  ②生活垃圾:矿区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按当地环卫部门处理。雨水收集池中污泥统一收集后,运至废石场堆存;机修车间产生的废机油量经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利用③废水:矿井水处理站建议采用“絮凝沉淀”处理工艺,处理达到GB28661-2012《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后,旱季全部回用于生产,雨季达标外排;本项目采用旱厕,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作洒水降尘。④废气:对矿山废石场、堆矿场、露天采场采取喷雾洒水降尘措施,爆破产尘量的大小和装药量、矿岩性质等因素有关,掘进、采矿爆破作业时要求撤出全部工作人员,爆破结束采用机械通风,粉尘散尽后才允许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地点作业⑤生态:严格按照《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提出的措施执行。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问卷调查方式,调查的对象分为团体和个人两种类型,项目向周围群众发放《公众参与问卷调查表》,发出调查表100份,收回100份;团体对象共发放《公众参与问卷调查表》15份,收回15份,通过调查可看出,在被调查的100人中,有14人对该项目非常支持,占总人数14%,有86人支持,占86%,无人持随便态度,无人反对;在被调查的15个团体中,有4个团体对该项目非常支持,占总人数26.67%,有11人支持,占73.33%,没有反对的,总体支持率高达100% 

文山州麻栗坡县大河沟水电站工程 

麻栗坡县麻栗镇豆豉店村 

麻栗坡县大河沟水电站 

云南大学科技咨询发展中心 

   

麻栗坡县大河沟水电站是一座以发电为主的引水式电站,工程等别为Ⅴ等,工程规模为小(2)型,电站设计引用流量0.86m 3 /s,装机容量为4×800kW。工程总投资1400万元,单位千瓦投资4283元,多年平均可发电量为1260.4万kW.h。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本工程占地(含淹没)总面积1.56hm 2 ,工程占地所涉及自然植被主要为落叶阔叶林,共占用0.63hm 2 。从项目对评价区植被分布格局影响来看,占用的自然植被主要为落叶阔叶林。由于评价区周边有较多同类植被分布,电站建设对评价区自然植被的影响较小。  (2)施工期两栖类、爬行类、鸟类和兽类的直接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人员集中活动和工程施工将这些动物驱赶到远离施工现场外的周边生境,一般不会造成动物的死亡。工程施工对项目评价区内常见的兽类、爬行类和两栖类的影响是局部的,影响不大。鸟类活动能力很强,能够迅速逃离不利环境,项目建设不会造成其灭绝或濒危。  (3)电站建设将使河流原有连续的河流生态系统被分割成不连续的环境单元,阻断了坝址上下游之间鱼类遗传基因的交流,使各个种群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电站建成运行后,造成坝下河段水量减少,对鱼类影响较大。为减轻工程取水对坝下河段鱼类的影响,工程运行后在取水坝处下放生态流量,减轻了对鱼类的影响。                                                                                                    (4)工程施工期产生生产废水2132.4m 3 ,其中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750m 3 ;生活污水1382.4m 3 ,生活垃圾28.8t。  (5)工程进厂道路长300m,交通运输扬尘、汽车尾气、交通噪声将对大南灰村(10户,35人)居民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6)工程施工期产生永久弃渣10476m 3 ,工程共规划3个弃渣场。存弃渣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占压植被、影响工程区域的自然景观,存弃渣如果处理不当则易受地表径流冲刷造成水土流失,造成土壤肥力流失,应采取一定措施加于防范。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要注意保护周边植被,禁止随意砍伐造成破坏。  (2)严格划定施工范围,禁止施工扩大进入划定以外的区域,除征占区域外,尽可能保持现有陆生生态的完整。工程的施工期尽可能地保留原有的自然生态环境,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尽量利用原有的道路作为施工道路,避免对动物生境造成更大的破坏。做好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工作,鼓励群众和施工人员积极主动的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和动物生境。  (3)工程运行期需按现行环保要求于坝址断面下放生态流量,以坝址断面多年平均流量的10%下泄0.040m 3 /s。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监管,严禁施工人员进行非保护性质的鱼类捕捞,通过宣传、教育等多途径增强施工人员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  (4)施工期及运行期生活污水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及厂区绿化,不外排。  (5)在施工过程中应采用湿式除尘作业,场内交通道路要定期洒水定期检修施工机械设备。  (6)控制单次炸药的使用量,定期对施工机械、车辆进行检修、养护。施工车辆经过进场公路有居民的地方时禁止鸣笛、减速慢行,禁止夜间施工。  (7)施工期间开挖土石方尽量回用,不可利用部分做弃渣处理。弃渣按规定堆放至弃渣场内,弃渣场按照水保方案进行防护,要求设置排水沟、挡墙,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植被。  (8)施工期各施工区域设置垃圾筒3个,产生的垃圾统一收集后分类处理送至麻栗坡县城垃圾处理场。运行期在厂区内修建垃圾池,加盖防止雨水淋湿,生活垃圾经减量化、资源化后,不可利用部分集中收集后,按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统一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采用公告、问卷调查两种方式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工作,公告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问卷调查共发放个人问卷60份,团体问卷14份,回收个人有效问卷60份,团体有效问卷14份。反馈问卷中无反对、不赞成意见,受调查的个人和团体均支持工程建设,认为工程的实施可以推动地区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以电带燃”的推广,一定程度上保护了自然植被,保护生态环境。针对工程的开发建设,受调查者也提出了一些环保方面的建议,针对公众提出的建议和意见,《报告书》进行了回应,并将相应的环保措施在相关章节中予以体现。 

大矿山老缅硐芭蕉洼铅锌矿1000t/d选厂及尾矿库技改扩建项目 

德宏州芒市镇中东村 

芒市鑫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师范大学 

   

潞西市鑫地矿业经营部大矿山30t/d选矿厂始建于90年代初期,于2003年进行了扩建,扩建后处理规模为100t/d。经过多年生产运行,该选矿厂生产设备陈旧、设备与工艺流程不配套、生产能力极低,属于落后淘汰生产企业,已不能满足矿石处理需求。除此之外,与项目配套的3个小型尾矿坝已经堆满,必须进行闭库处理。因此,芒市鑫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收购了原潞西市鑫地矿业经营部大矿山100t/d选矿厂,拟采用新设备、新工艺,利用选矿厂原有场地在原有100t/d选矿规模的基础上扩建为1000t/d,并选址新建总容积为84.96万m 3 的尾矿库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存在于施工期、运营期及服务期满后,其中主要影响出现在运营期。影响行为有:选矿、尾矿弃渣、交通运输和机械运作时对周边空气、水、声、生态环境以及社会环境产生的影响。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生产废水经过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废水经过隔油沉淀后回用于厂区的洒水降尘,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项目运营过程中,原矿堆放、机械运输、破碎等会产生扬尘,对周边大气会产生一定的影响,通过洒水降尘对其加以控制,能有效的减轻影响。项目施工及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因此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作业,并加强管理,禁止高噪声设备在夜间施工,减缓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垫、加强厂区的绿化等措施加以控制;此外,居民生活区位于选厂400m  以外的地方,噪声经过距离的衰减后不会影响附近居民的生活和休息。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尾矿弃渣和生活垃圾,尾矿弃渣堆放于尾矿库,生活垃圾分拣回用后做简易的填埋处理。厂区修建旱厕,定期清理固体粪便,作为有机肥利用。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评价公众参与由建设单位于2014年3月在项目影响区域进行调查,主要采取社会调查法,通过访谈、问卷调查、随机讨论、张贴公告的方式收集信息。访谈时将调查表直接发给每位调查对象,并将调查内容、要求及目的进行解释,然后由被调查者亲自填表。张贴公告,根据国家环保部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告。该项目得到当地政府、社会团体及项目周边群众的支持,到目前为止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尚未收到有关该项目的任何投诉,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仍需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同时做好开发和保护。 

双江县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电源工程南等坝后电站 

双江县勐库镇 

   

双江联兴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大学 

   

本电站装机容量为2×3200kW,保证出力2535k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2954万kW•h,装机年利用小时数4616h,发电引水流量11.7m3/s,设计水头69m。  南等坝后采用坝后式开发,因南等水库已于2010年建成投入试运行,本电站依托现有的南等水库大坝和有压输水隧洞,只修建了压力管道和厂区枢纽建筑物。  电站发电运行是从南等水库的进水口取水,经有压引水隧洞、压力钢管向水轮机供水发电,其发电尾水排入南勐河。坝后电站系利用水库汛期弃水和补充下游工业及沿河灌溉水发电,电站取水均在保证灌溉用水的前提下进行,发电后尾水进入南勐河继续供下游用水。电站取水发电完全受控于南等水库的调度运行。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本电站已建成,但尚未发电运行,因此施工期已不存在;根据双江县环保局的证明,该电站开工至今,未出现当地群众上访及投诉现象。  (2)运行期主要环境影响:  ①对陆生生态环境的影响:电站业主已投资约60万元进行了厂区内、压力管道周边、进场道路沿线的绿化植树工作,并对施工和管理人员进行了宣传教育。  ②水环境影响:目前厂区建有水冲式厕所一座,并配套修建了一座化粪池,定期请人清掏;厂区厨房餐厅废水和洗浴废水经排污管排入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及其周边的绿化浇灌;  运行期,本电站是取用南等水库的弃水和向下游提供的工业及沿河灌溉补供水发电后,发电尾水流至南勐河,不会影响南等水库的各项功能,本电站发电运行对下游水文情势不产生影响。  ③固体废弃物:目前厂区的生活垃圾处置方式是简单填埋、焚烧处理,不符合环保要求,需进行整改。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处理措施:运行期的机修废水处理措施:电站运行期产生的机修废水,通过修建小型隔油池集中处理,同时应加强水轮机维修,减少漏油对南勐河水环境的影响。  (2)噪声:运行期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并加强道路两侧及厂房周围绿化。  (3)生产生活垃圾:电站厂房及生活办公区需购置一定的垃圾桶,收集各功能区弃置垃圾。厂区内需修建一座垃圾收集池,集中收集,分类回用,不可回收部分用皮卡车运到勐库镇,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电站机械设备检修废机油、变压器油等,在厂区内设置集油桶,统一收集后运往勐库镇或双江县城有经营资格单位进行回收。  (4)生态环境:保护好动物的栖息地和繁殖地。加强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禁止滥渔滥捕。 

  公众参与情况:  

已在云南大学科技咨询发展中心网站进行了2次公示,并在周边村寨、政府部门等进行了公告张贴。本项目公众参与发放社会团体部分问卷16份,个人部分问卷31份,合计47份,问卷全部回收,回收率100%。公众调查结果表明,被调查者及被访单位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有促进作用,且支持该电站的建设。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