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中分局关于2015年5月2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25.05.2015  14:4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1-67336375

联系单位:云南省环境保护厅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分局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空港60号路建设工程

昆明市空港经济区杉松园片区

昆明空港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空港经济区南部杉松园组团内,为东西走向道路。项目总投资9875.92万元,起点为新320国道,东至规划三路,沿线相交道路有规划一路和空港大道。本项目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60km/h,道路路幅宽度50m(局部53m),道路全长943.214m。。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水环境:施工期: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洗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与施工及洒水降尘,不外排。地表径流经过沉砂池沉淀后排入地表水体;运营期:本项目道路排水采用分流制系统。项目路面径流占整个区域地面径流量的比例是很小的,路面径流所带来水环境影响程度较小。(2)声环境:施工期:环评要求终点路段施工时必须对各噪声源设备采取合理布局,高噪设备不能同时施工;严格贯彻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第72号令(《昆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运营期:预测结果表明:规划监狱、劳教所运营近期、中期、远期昼间噪声预测均达标,夜间噪声均超标。通过环评提出的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噪声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拟建项目总体对声环境影响不大。(3)空气环境:施工期:通过洒水降尘、设置施工围挡、选用状况良好的施工机械、使用合格燃油等措施处理后,项目施工期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运营期:运营期环境空气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通车运营CO、NO2预测浓度值均在距离道路中心线10m处达到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4)固体废物:施工期生活垃圾可统一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到垃圾填埋场。施工垃圾14.15t,建筑垃圾全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和《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昆政办[2011]8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清运、处置;运营期:运营期固体废物由环卫人员打扫收集后送至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5)生态环境:项目为道路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存在于施工期,经过分析,项目施工期对评价区域内陆生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改变土地利用、破坏景观、造成水土流失以及对区域内动植物的影响,但是评价区内尚未发现国家级、省级保护动植物及区域特有物种,同时区域内存在大面积的相同群落和动植物资源,项目的建设不会造成物种及群落的消失,因此项目施工对评价区内动植物影响较小。

二、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加强施工机械管理,对进场施工机械和车辆应定期维护,保证其运行的良好状态,减少跑冒滴漏现象,防治油污进入土壤和水环境。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可全部回用于周边绿化、农灌或降尘。运营期加强管理,保证污水及雨水管网的正常运行。定期对污水管线进行检查,避免因污水管网的堵塞渗漏造成对水环境的污染。(2)大气:施工期采取积极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有效防止施工期的扬尘、尾气等污染;运营期进行道路景观绿化,建立立体道路景观廊道,有效防治污染。加强交通管理,严格车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机动车排放限值标准,限制尾气超标车辆、无遮盖措施的装载散装物料车辆上路,加强行车速度监控管理。(3)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施工时合理布局,高噪设备不宜同时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赶时间,严格贯彻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第72号令(《昆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道路运营阶段适当的增加道路两侧的绿化,做好道路养护工作,对受损路面要及时维修与修复,维持道路平整,使路面保持良好的状态,尽量降低道路摩擦磕碰噪声。在各敏感路段点前设置限速、禁鸣等标志牌,进行限速行驶,以降低车辆行驶噪声,加强规划控制,临路一侧不宜设置居住为主的建筑,噪声敏感建筑设置在后排。(4)固体废物:施工场地集中设置垃圾池,严禁垃圾乱堆乱放,及时清扫,定期清运;运营期加大对过往车辆爱护环境的宣传教育力度,严禁沿路抛洒垃圾,根据垃圾性质尽可能分类收集,对于可回收的废弃物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5)生态环境: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的各项防护措施,尽量减少公路建设产生的水土流失影响。临时占地结束后,尽早进行土地平整和植被、耕地等的恢复工作。对施工人员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保护政策;运营期应采取一切绿化措施,尽快恢复原来的自然群落。尽量避免人工痕迹,使路域植被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6)其他措施:建设项目必须执行 “三同时”制度,有关防治措施必须与道路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应委托监理单位对项目进行施工监理,将本项目的环境保护作为工程的一个组成部分,纳入本工程的监督管理中。

三、公众参与

  公众调查结果表明:(1)在项目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任何反馈意见;

(2)6家被调查团体均表示赞成项目建设,认为项目建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利大于弊。

(3)100%的被调查者赞成该项目的建设,无人反对。

2

年产10000台数控机床合作建设项目

安宁市太平镇

云南一机太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云南安宁太平新城东部昆明军民结合信息产业基地,用地为规划工业用地,项目占地77900m2(116.97亩),总投资9991万元,总建筑面积31380平方米,其中建盖生产厂房和库房30132平方米,建盖辅助公共用房348平方米,建设项目在厂区内不设生活区,员工的食、宿、均依托园区内统一规划建设的生活区内;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年产10000台不同品种的数控机床。主要包括品种为四大类:臂式加工中心车床、经济型数控车床、 全功能数控车床、数控光机床。

一、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影响:①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②固体废弃物:土石方,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③废水:施工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④废气:施工扬尘;⑤生态环境:水土流失。运营期影响:①噪声:该矿的主要噪声是磨床、铣床、钻床、加工中心、空压机、焊接机等等设备产生的噪声;②固体废弃物:生产固废、危险固废、生活垃圾;③废水:水帘废水、地坪清洗废水、员工清洁废水;④废气:喷漆室产生的有机废气、机加工车间产生的粉尘、无组织焊接烟气;⑤生态:水土流失。

二、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对策措施:①废气:对于建筑垃圾及废土石统一收集、堆放,要及时清运;在建设中应严格按有关规范操作,在作业面上适量进行喷水,以保证一定的湿度,以减轻施工的扬尘;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水泥、石灰等材料运送时,运输汽车应完好,并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以防泥土洒落,以减少起尘量,对于散落在路面上的泥沙等建筑材料要及时清扫;维护施工机械的正常运行。②噪声:加强项目的施工管理,严禁夜间施工;合理布局施工机械,噪声大的机械尽量布置在远离关心点的地方;施工运输车辆限速、禁鸣,较小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③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项目场地的降尘洒水。④固体废弃物:土石方全部用于回填及后期绿化覆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按环卫部门要求处理。运营期对策措施:①废气:建设单独密闭的喷漆车间;有机废气经过“水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的排气筒排放;采用湿式打磨,减少粉尘的产生量;封闭厂房。②废水:在基地污水处理站未建成、市政管网未接通之前,项目产生的污水经过沉淀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用罐车装载送到项目东北方向700m处的安宁化工厂的中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绿化用水标准,回用作绿化用水,不外排;基地内的中水处理站建成后,项目产生的污水经过沉淀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的中水处理站处理达到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绿化和道路清扫标准后,回用于基地内的绿化及道路清扫;待到区域配套市政管网后,项目产生的污水经过基地内的中水处理站处理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和CJ343-2010《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后,排入太平新城市政污水管道,进入太平污水处理厂处理。③噪声:项目在厂区布局结构上,必须考虑将噪声排放最大的设备尽可能的布置在车间中间,通过调整布局增加设备与厂界的距离;在设备采购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各生产车间外种植多排高大乔木、灌木;运输车辆进入场区后限速行驶;

进入厂区后严禁鸣号;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尽量避免夜间运输。④固体废弃物:屑、边角余料、打磨产生的废砂轮等生产固废暂存车间收集后定期出售,数控系统生产组装过程中出现的损坏品、废品等元件均由出售厂家进行回收;化粪池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生活垃圾经过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各危废由专门的收集容器统一收集后,暂存在项目区内的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理。⑤生态: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措施执行

三、公众参与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问卷调查方式,调查的对象分为团体和个人两种类型,项目向周围群众发放《公众参与问卷调查表》,发出调查表80份,收回80份;团体对象共发放《公众参与问卷调查表》10份,收回10份,通过调查可看出,在被调查的80人中,对项目建成后的总体态度,持非常支持的有17人,占21.25%;支持,但对环境保护要给以高度重视的有62人,占77.5%,持随便的1人,占1.25%。在被调查的10个单位中,3个单位对该项目持非常支持态度;7个单位对该项目持支持态度,但对环境保护要给以高度重视;持随便态度的没有,反对的没有。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