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3项目列入财政部第二批ppp示范项目

20.11.2015  10:20

根据财政部第二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公布,昆明轨道交通4、5号线项目以及昆武高速入城段地面工程3个项目入围,总投资465.88亿元,总投资占到全省18个示范项目总投资的六成多。这3个项目的启动建设、规范实施,将为昆明PPP工作的开展形成可推广、可借鉴的项目范例。

市财政局日前组织召开昆明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务操作业务培训会,邀请了国内PPP领域的相关专家、从项目范围、合作方式、项目实施流程、风险分配、边界条件等方面,对全市各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我市实际操作能力,为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据悉,下一步将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取法律、技术、金融、财务、环保等领域专业咨询服务机构,建立昆明市咨询服务机构库。通过市场运作的方式,组建熟悉PPP政策、有PPP项目咨询成功经验及有专业资质的社会中介专业团队和智囊团,为项目前期包装、评估论证,以及项目实施等过程中的涉及领域提供技术咨询和智力支持。此外,还将根据昆明PPP项目推广应用情况,借鉴外省、市成功经验,研究设立PPP融资支持基金,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昆明PPP项目,提高昆明PPP项目的可融资性,加快PPP项目实施进度,推动项目落地。

为加快三个示范项目的推进实施,本月初,市政府组织召开昆明市列入财政部第二批PPP示范项目推进会。市领导要求各职能部门、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制定整体的项目推进计划,明确推进时间计划表、路线图。要规范实施,确保项目质量。认真做好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项目采购等各环节的工作,保证项目按期完工,验收合格。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不断完善PPP模式相关管理制度及工作机制,加强与市级发改、交通、住建、环保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项目推进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完善PPP示范项目申报,加强项目推介,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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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出台四项配套制度加快推进PPP

为加快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工作,拓宽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投融资渠道,在前期出台了《昆明市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近日,昆明市出台了有关项目管理、预算管理、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四个PPP模式配套文件,为加快推广运用PPP模式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首先是明确部门职责,规范项目管理。《昆明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PPP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全市PPP工作总体规划和进度,统一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市PPP工作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并明确了财政、发改、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单位的工作职责。“暂行办法”还规定了PPP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项目采购、项目执行、项目移交的工作程序、内容和要求,规范了规范政府、社会资本和其他参与方开展PPP 项目的识别、准备、采购、执行和移交等活动。

其次是纳入预算管理,防范财政风险。《昆明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预算管理暂行办法》主要明确了PPP项目收支预算的范围,限定了财政支出的总规模,年度政府对所有PPP项目的财政支出规模不得超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规定了预算安排及调整方式,PPP项目财政收支预算纳入年度预算草案,经同级政府同意后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批。

此外,明确采购程序、规范政府行为。《昆明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暂行实施细则》详细规定了PPP项目采购程序,包括项目采购方式、资格预审、评审人员构成、评审要求、中标结果公告、项目合同签订等。同时,“实施细则”明确了PPP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争议处理和监督检查。

《昆明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入库的PPP项目必须编制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应作为政府采购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主要内容。项目执行期间,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项目合同约定,建立项目绩效监控机制,定期监测项目产出绩效指标。发现项目绩效运行与原定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项目单位必须按PPP项目合同规定和绩效管理要求,对所承担PPP项目预定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财政部门根据PPP项目合同和绩效管理要求,委托具有资质的社会专业机构开展PPP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政府付费项目付费的重要依据。(昆明日报 记者白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