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保山市建立“四项机制”提升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09.06.2015  20:28
 

云南省保山市建立“四项机制”提升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今年以来,云南省保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方面采取四项举措,推动风险隐患由被动处理向主动防控转变,着力提升食品药品安全防控水平。

      一是建立实施问题发现机制。 出台了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食品安全风险会商联席会议制度、食品风险隐患防控会商制度和有奖举报办法,全市定期开展隐患集中排查、食安委成员单位之间定期开展风险会商,定期发布抽验质量、案件查处和食品安全形势公告等信息。 二是建立实施风险防控机制。 统筹日常监督、认证、换证、审批检查,推动信息共享互用;强化检验监测,控制潜在风险;开展专项整治,及时解决问题;开展生产聚集区治理和示范创建,实施综合治理。 三是建立实施违法惩处机制。 建立市县乡三级食品药品稽查执法联防协作机制,强化区域协作。多部门建立案情会商研判、信息交流共享、联合执法办案、线索移送移交、案件成果联合发布等机制,强化行刑衔接,确保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到位、追责到位。 四是建立实施应急管理机制。 修订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防范应对处置规程,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开发网络舆情监测系统,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分析舆情动态、发布权威信息,稳妥处置突发事件。

 

来源: 保山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