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圆满完成4项改革工作任务

24.12.2015  12:31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委民主法治领域改革专项小组的有关要求,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完善人大工作机制——提出新时期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改进政府就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的机制、制定专题询问组织方式和工作机制的办法、修改完善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4项改革工作任务。常委会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依法推进,圆满完成了各项深化改革工作任务。
     
      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今年下半年以来,常委会党组和主任会议,就完成好4项改革工作任务多次进行研究,确定3名常委会副主任为牵头领导,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财经工委、选联工委负责人为责任领导,具体负责4项改革工作任务。随后,常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完善人大工作机制2015年工作任务安排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委室、完成时限,要求开展好调查研究,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加强领导、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按时完成。此外,常委会各位牵头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

      精心组织,依法推进,圆满完成

      1. 关于“提出新时期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

      从下半年开始,负责该专项任务的常委会选联工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根据《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及《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临沧实际,代市委起草了“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11月29日,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出台了《中共临沧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意见》的出台,将促进全市人大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2. 关于“改进政府就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的机制”

      根据监督法、预算法、审计法有关规定,责任该专项任务的常委会财经工委,在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践进行起草,形成了“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工作的决定”讨论稿。11月2日、12月9日常委会主任会议进行了讨论,经修改完善后形成了“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办法”。目前,该办法正按程序报审。

      3. 关于“制定专题询问组织方式和工作机制的办法”

      常委会高度重视专题询问工作,2012年至2014年,先后对“城镇保障性住房”、“社会保障工作”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了专题询问,在总结成功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今年1月15日制定出台了《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开展专题询问实施办法》。

      6月17日,常委会按照已制定出台的专题询问实施办法,对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取得了明显的实效,并检验了专题询问实施办法。常委会办公室对“制定专题询问组织方式和工作机制的办法”,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分析,起草形成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11月2日,常委会主任会议原则通过了《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制定专题询问组织方式和工作机制的办法情况的报告》,主要内容为:一是市人大常委会已制定出台专题询问实施办法;二是专题询问实施办法满足了开展专题询问的需要;三是明确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

      4. 关于“修改完善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

      2005年8月30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简称原《规定》)。原《规定》出台后,常委会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和工作实践需 要,有必要对原《规定》进行修订。

      负责该专项任务的常委会研究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临沧实际进行了起草,形成了《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草案)》,并分别征求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各委室,各县区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建议。 

      11月2日,常委会主任会议进行讨论修改,并报请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12月14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12月15日,常委会办公室印发了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