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保山市四项措施确保新《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见实效

24.09.2015  17:40
 

    10月1日新《食品安全法》即将施行,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保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四项措施”确保新《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取得实效。

      一是以懂法用法为目标,抓好监管人员学习培训。举办全市食品安全执法人员学习培训班,对全市所有食品安全执法人员进行轮训,确保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新《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监管能力。

      二是以知法守法为目标,抓好食品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举办全市食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班,将新《食品安全法》纳入培训内容。通过新《食品安全法》重点内容解读、典型案例剖析等方式强化培训,有效提升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质量责任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促使其自觉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以学法普法为目标,抓好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媒体、会外电子显示屏、宣传牌、出租车电子屏、楼宇视频等载体,通过开设宣传专栏、播放公益广告、张贴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资料、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新《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知识,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四是以普法遵法为目标,开展“五进”宣讲活动。组建新《食品安全法》宣讲义务宣讲团,深入机关、企业、校园、农村、街道(社区),通过专家讲座、学习辅导、座谈讨论等方式,宣传普及新《食品安全法》,使社会公众和食品从业人员知晓具体内容,自觉学习遵守新《食品安全法》。

来源: 保山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