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交警又放大招! 再推31项交通管理服务便民新举措

26.07.2018  21:54

 

近日,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认真落实公安部“放管服”交管服务便利化措施,坚持民意引领、问题导向,坚持简政放权、放管并重,全面推行交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将分批推出31项简捷快办、网上通办、就近可办的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措施,其中7月份实施27项,9月底之前实施4项。

 

7月份实现的27项措施

 

1.申请材料四个减免

 

 

改革前:办理大多车驾管业务需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填写纸质表格。群众需自行提供车辆车架号码拓印,提交车辆交强险、医院体检证明等凭证。

 

改革后:采集身份证明等资料开展影像化管理,身份证明文件免复印、申请表格免手填,车辆识别代号免费拓印。保险、体检、报废车回收等数据实现联网,逐步免予提交。

 

2.简单业务一证即办

 

 

改革前:办理驾驶证、机动车业务至少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纸制材料。

 

改革后:对补换领、审验驾驶证,补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和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等18类车驾管业务,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明一证即办。

 

3.普通业务一窗通办

 

 

改革前:办理车驾管业务,需要经过受理、审核、缴费、发证等多个环节和岗位,群众需要到不同窗口多次排队、多次往返。

 

改革后:普通业务一窗通办,实现办理车驾管业务只进一扇门,只到一个窗口办结。推行车辆登记通道式实现数据系统上传、材料内部传递,大大简化机动车登记程序。

 

4.个性服务自助快办

 

 

改革前:车辆管理所虽设置自助服务区,但设备功能单一,为群众提供的业务办理功能不多,对分流窗口业务帮助不大,群众体验感差。

 

改革后:在自助服务区,广泛推广应用自助服务终端,提供补换领驾驶证、机动车选号、交通违法处理等服务,实现身份认证、受理审核、规费缴纳等全过程自助办理,有效分流窗口业务,减少排队等候,增强群众体验感。

 

5.拓展网上服务覆盖面

 

改革前:机动车和驾驶人网上服务功能单一,不能满足群众办事需求。

 

改革后:进一步丰富交管服务网上功能,大力推行交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实行驾驶人考试预约、机动车选号、补换领驾驶证、申领免检标志等交管业务网上办理,实现申请网上受理、信息后台审核、牌证邮寄送达。

 

6.健全社会服务网络

 

 

改革前:由于窗口和办公场所的限制,群众办理车驾管理业务十分不便。

 

改革后:昆明市已有机动车注册登记服务站5家,办理转移登记的二手车服务站5家,新车注册登记4S店53家,办理临时号牌4S店106家。下一步,继续推进车管业务社会化工作,积极推广汽车销售商、二手车市场、保险等单位代办新车注册登记、二手车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核发临时号牌等车驾管业务,提供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

 

7.实行电子缴费

 

 

改革前:由于窗口设置和人员的局限,办理车驾管理业务的群众缴纳费用只能采取现金的方式,效率低和排队等候时有发生。

 

改革后:主动争取上级公安机关和财政部门支持,研发智能缴费POS机,新增微信、支付宝等缴费渠道,从6月1日起在全市车驾管业务窗口推行涵盖 “牌证工本费”、“驾驶许可考试费”两大类18个项目的电子化缴费工作,实现了业务、收费“一窗式”和“同平台多渠道一键缴费”服务,最大限度缩短了缴费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规避了执法风险,缩短了缴费时间,节省了收费人力物力。

 

8.下放驾驶人考试业务,优化考点设置

 

改革前:部分县(市)区由于未设立考点,群众不能就近参加各科目考试。

 

改革后:全市所有行政辖区均已实现驾驶人管理业务受理。昆明市所有县(市)区均实现驾驶人考试业务下放,覆盖率达达百分之百。

 

9.下放机动车登记业务权限

 

改革前:县(市)区车辆管理所不可办理进口车登记。

 

改革后:向县(市)区下放车管业务,在有条件的县(市)区车辆管理所下放进口车登记业务,并逐步推进业务在其它县区下放,方便县(市)区群众就近上牌、领证。

 

10.推进车检程序优化

 

 

改革前:一是检测站业务量不均衡,容易在高峰时间扎堆检测的情况;二是六年免检车辆行驶证签注,要提交行驶证副证签注,往返麻烦、排队等候。

 

改革后:已开通车检预约服务,分流解决扎堆检测的问题,并实现网上申领免检标志,待部系统实现行驶证副页上不再签注检验有效期后,全面推行行驶证免签注。

 

11.便利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

 

 

改革前:在云南省内的非昆明户籍人员,需提交在昆的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方能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

 

改革后:推行省内异地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对跨省异地工作、生活的人员,凡在我省内任一地市办理居住证的,也可在昆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

 

12.推行邮政代办服务

 

 

改革前:公安机关未建立与邮政公司的融合关系,群众办事需要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

 

改革后:建立警邮合作平台,充分发挥邮政网点点多面广的资源优势,代办换领驾驶证/行驶证、申领免检标志、自助处理交通违法等业务,创新“警邮合作”服务模式,在现有已开通40家警邮超市的基础上,织密覆盖城乡的交管服务网,为群众提供就近、便捷、高效服务。

 

13.创新“警医邮”和“警医”工作模式

 

改革前:办理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群众办事需要到公安交管窗口部门提交申请。

 

改革后:在各大医院设立“警医”合作的驾驶人联网体检服务中心48个,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审验换证业务;并在车管所探索设立“警医邮”三方合作的工作模式,进一步方便办事群众需求,下一步在面签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增设更多的办理点。

 

14.深化驾考改革

 

改革前:特殊群体办理机动车和驾驶人业务不方便。

 

改革后:调整老龄人体检、残疾人驾车要求,将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的起始年龄由60周岁调整至70周岁,放宽单眼视力障碍群体、上肢残疾人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的条件。

 

15.深化机动车号牌改革

 

改革前:不能满足群众方便、快捷办理机动车号牌的需求。

 

改革后:实现号码资源、发放程序、选取办法、号牌生产过程与全国的统一规范。在全市3个机动车登记服务站设置机动车号牌现场制作点,现场制作、发放号牌,做到让群众购车落户上牌少跑路、少排队。

 

16.车辆登记通道式

 

改革前:群众办理机动车登记来回往返。

 

改革后:推行车辆登记通道式实现数据系统上传、材料内部传递,大大简化机动车登记程序。

 

17.推行“指尖服务”,便民惠民

 

 

改革前:机动车和驾驶人业务办理智能化程度不高。

 

改革后:依托“昆明交警微信星级服务”和“畅行昆明”手机APP平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优化服务,尽可能地将政务服务、车管业务办理迁移至手机客户端,提供20余项“互联网+车管”便民服务项目,让车管服务一站进入、一图展示、一网流转、一键办理。

 

18.擦亮服务窗口

 

改革前:机动车和驾驶人业务办理的阳光运行不充分。

 

改革后:在全市22个交警大队和车管所窗口推出“便民服务导办台”,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设置自动排队叫号系统和待办等候座椅,使用“双显示屏”电脑办公和“窗口服务质量评价系统”,实现业务办理过程公开透明和群众实时监督。

 

19.建立车管所“值日警官制度”和“疑难业务调解室

 

改革前: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不畅通。

 

改革后:安排干部和民警轮流担任值日警官,进一步明确值日警官在窗口巡查监督、解答群众咨询、解决疑难问题、处理信访投诉等方面的职责,建立“疑难业务调解室”。确保办事群众咨询问题能得到权威答复,疑难业务能得到及时办理,信访投诉能得到公正处理。

 

20.优化拓展“流动车管所”服务

 

改革前:办理机动车和驾驶人业务不方便。

 

改革后:利用无线公安网络技术,配置11台“流动车管所”服务专用车深入居民社区、广场、车站和农村集市等人员密集区开展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服务。

 

21.开展车管业务“预约上门办理制

 

改革前:特殊群体办理机动车和驾驶人业务不方便。

 

改革后:积极服务经济建设,支持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和大、中型企业及有车单位,实行“预约上门服务”,方便企业和社会,近年来累计上门服务上万车次。

 

22.优化窗口服务质量

 

改革前:群众遇到午休、下班等时段办理机动车和驾驶人业务不方便。

 

改革后:积极推行 “八小时不间断工作制”“延时服务制”、“错时工作制”、“限时办结制”、“潮汐式”等多项工作机制,方便群众办理相关业务。

 

23.推进交通安全宣传和重点事项“九必告知

 

改革前:服务部门和服务对象信息不对称。

 

改革后:通过昆明交警车管短信和微信平台,以及昆明各大媒体公开车管政策法规、警务公开、业务联系电话,提供机动车、驾驶证相关业务表格下载,查询交通违法信息等公告告知和模拟考试。进一步完善短信和微信告知提醒服务功能。利用手机短信和微信服务平台,建立业务信息定制推送服务,落实重点事项“九必告知”,使群众及时掌握机动车和驾驶证状态信息。

 

24.设立车管咨询和短信服务专席

 

改革前:服务部门和服务对象信息不对称。

 

改革后:建立“昆明车管67267863”二十四小时车驾管业务咨询服务热线平台和业务咨询手机短信提示功能。受理群众咨询、投诉、业务预约等业务,推行机动车、驾驶人上门服务或提前电话预约服务。

 

25.取消社会化机构申请审批事项

 

改革前:社会化机构申请检测机构等工作事项需要进行事前审批。

 

改革后:全面取消申请检测机构等工作事项的审批,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的,采取联网备案。

 

26.推行车管警营开放日活动

 

改革前: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工作透明度不高。

 

改革后:实行“昆明车管所阳光政务警营开放日”,适时对机关、团体、学校、部队等社会各界人公开开放,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车管工作的监督、指导,进一步和谐警民关系。

 

27.规范导办和代办服务

 

改革前:时有黄牛扰民现象发生。

 

改革后:建立“非法中介监管拦截预警系统”,及时取证并传递到业务窗口,防止非法代办。建立专门的代办服务队伍,实行持证上岗。推行免费代办服务,严禁非法中介诈骗敛财。

 

9月起将实现的4项措施

 

1.推进网上政务互联互通。加强政务平台互联互通,打通交管服务平台与其他政务平台功能整合共享,推进网上信息交换共享、精准核查。

 

2.推行安全教育网上学习。做好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推行,方便驾驶人审验教育和满分教育网上申请、网上认证、网上学习。逐步推行驾驶人分类教育、分类管理,提供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交通事故警示等差异化学习内容,提升学习效果。

 

3.推行跨省异地检验。按9月1日前公安部系统升级后,除大型客车、校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外,其他汽车实行跨省(区、市)异地检验,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实现全国范围“通检”。对6年内免检车辆,申请人可以跨省异地申领检验标志。

 

4.便利车辆异地转籍登记。在省外试点基础上推行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对迁出登记地的,申请人不再需要提取纸质档案;对办理车辆转籍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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