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民政局强化五项举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05.04.2016  18:31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州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部署要求和会议精神,大理州民政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并采取“五抓”措施,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抓学习教育,强化思想认识。迅速安排部署,组织全体干部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一是专题会议学。召开局班子成员会,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兆炜同志认真传达了州纪委委会议精神,逐条逐句对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让大家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二是机关例会学。利用每周一机关例会学习,围绕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四风”问题、正风肃纪及党委主体责任等重点内容进行学习,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三是警示教育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高德荣教育片,要求所有党员干部切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以案明纪,以先进为榜样,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抓任务分解,夯实主体责任。按照落实“两个责任” 的工作要求,对照年初班子成员分工和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一步逐项分解,细化责任清单,明确到党委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及单位(科室)责任人,在全系统形成了“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干部共同抓”的工作局面。

  抓运行管控,强化权利制约。进一步规范了党委议事决策制度,界定权利范围,建立了权力清单制度,重点完善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把事前防控、事中管控、事后检查贯穿于始终,尤其是在涉及民政资金使用、分配、项目建设等敏感事项上,坚持做到资金下达到哪里,跟踪审计到哪里,形成了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抓日常管理,强化作风建设。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对干部职工身上的倾向性、苗头性等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处理;同时,进一步修订完善考勤、请销假、公车管理、公务接待、财务管理等各项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增强自我约束,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四风”问题不反弹。

  抓督办检查,维护群众利益。迅速组建督察组分赴到各乡镇对五保供养、城乡低保、救灾救济、优待抚恤等民政专项资金进行了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建立健全网上投诉 、举报信息平台,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对群众举报、投诉的的信访问题,坚决查处,及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大理州民政局 董树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