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1682只野生鸟获新生 非法出售处罚10倍罚金

23.10.2014  12:37

由于失去自由太久,有的鸟在被放生后,很难再次展翅飞翔,一只隼钻出鸟笼后仍无法飞翔。记者郎晓伟/摄

即使被放归自然,仍不能自由飞翔。 记者郎晓伟/摄

民警与村民合力将眼镜王蛇抓获 供图

打开笼子,1682只小鸟很快展开翅膀,向森林深处飞去。这是自9月份以来,昆明市森林公安局在开展“候鸟迁徙保护专项行动”中解救的野生鸟,主要包括画眉、隼、斑鸠、猫头鹰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和三有动物。经过检疫无疾病后,昨日上午,民警在云南野生动物园放生了这批野生鸟。

隼刚出笼就攻击画眉

上午10点,在云南野生动物园一块空地上,多个大小不一的鸟笼中,有1682只被解救的鸟等待放生。确认没有危险后,民警打开鸟笼,部分小鸟一出笼就飞走了,少部分由于受惊后只是躲到附近的草丛里。一只隼刚出鸟笼就迅速攻击旁边一只画眉鸟,民警赶紧把两只鸟拉开。

昆明市森林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9月该局开展了“侯鸟迁徙保护及打击非法猎捕、经营和走私野生动物”专项行动,通过查缉花鸟市场、公路设卡、市民举报等方式,查获了1682只非法捕获的野生鸟。包括画眉、隼、斑鸠、猫头鹰等,其中鹰类鸟和隼都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其他的鸟类比较常见,属于三有动物。

40多人受到行政处罚

这些野生鸟,大部分是不法分子利用各种捕鸟工具,从贵州、四川以及云南文山等地捕获后,用排笼运输到昆明贩卖的。”民警介绍,猫头鹰被不法分子以200元每只的价格进行出售,而绣眼鸟、八哥、画眉、相思鸟等市场上常见的鸟类,被以几十元到上千元不等的价格出售。有些野生鸟甚至被送到餐馆,差点被食用。这批鸟被解救后,经云南省野生动物救助中心检疫后,确定无疾病和伤情后放归大自然。

据了解,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民警共保护鸟类栖息地、停歇地52个,收缴捕鸟工具19件。重点检查多个餐馆、花鸟市场、集贸市场等地方,打击了一批非法猎捕、经营野生鸟类的违法人员,现已有40多人受到行政处罚。

民警提醒

饲养猛禽会对

小孩造成伤害

市民不要私自购买、饲养、食用野生鸟类,饲养鸟类需找林业部门办理相关的许可证。另外,隼、猫头鹰等都是具有攻击性猛禽,请市民不要擅自在家中饲养,否则会对老人和小孩造成伤害。

若购买、捕捉野生鸟达到一定数量,警方会没收所有鸟类,还要按鸟类自身价值10倍处以罚款。10月份以后,将有大批海鸥进驻昆明,民警将严厉打击抓捕、伤害海鸥的行为。(记者 周婷婷 实习生 聂一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