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进入雷电活动高发期 多部门开展防雷安全大检查

10.06.2015  11:12

  6月至8月是昆明的主汛期也是雷电活动的高发期,5月下旬开始,昆明市安监局牵头组织市住建局、法制办、教育局、消防支队、气象局等单位,对各县区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以及企业项目所在地的防雷公共安全管理进行了专项督查。在提高雷电灾害的防御能力的同时,全力当好市民防雷“保护神”。

  “今年4月以来,昆明市雷电活动频繁,比去年同期增多86.64%。”昆明市气象局负责人介绍,为此,从5月中旬开始,多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防雷安全专项联合执法大检查。此次检查内容主要为四个部分,分别是新建建筑工程项目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行政许可办理情况;企业主体防雷安全专人责任制履行及相关制度建设情况;企业防雷装置自检自查台账以及防雷装置是否聘请有专业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定期检测。

  督查组通过听取情况汇报、实地查看等方式,先后检查了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和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对书面情况汇报,防雷专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2015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防雷责任分解,市政府建设工程并联纳入防雷工作,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在企业落实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地督查。督查组听取汇报后,还深入螺蛳湾商贸城三期、别样幸福城、银鹏大厦等建设工程工地现场检查,了解建设施工企业防雷安全责任制、防雷安全措施、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和维护、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等工作的落实。对每个单位检查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如实指出,并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限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将防雷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在经开区,检查组抽查了云南富士电梯制造有限公司及昆明烟机集团三机有限公司。其中云南富士电梯制造有限公司督查评分全部为零。该公司厂房多为钢筋外架,房体外部没有设置任何防雷装置,没有请相关资质机构对房体进行检测,不能够提供任何自检自查记录及雷电灾害事故应急预案。为此,市气象局提出整改意见,要求该公司应组织专员对厂房进行定期检测,主动委托有资质的防雷检测机构进行检查,并向气象局备案,若检测后发现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

  昆明市防雷减灾办公室负责人介绍,2012年10月31日,昆明市出台了《昆明市雷电灾害防御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全市的雷电防御工作要求,包括对雷电灾害的监测预警、调查研究、评估坚定、科普宣传、施工监督及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与维护等。此次多部门联合开展的防雷安全专项执法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企业生产建筑中未设置防雷装置和未进行年检的单位机构进行督查,性质严重的将进行重点整治,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检查中,昆明市法制办党组成员总支书记刘新明认为,强化防雷安全工作采取全面落实防雷安全责任制,主体单位要落实防雷装置定期检查、检测、维护等日常管理制度,始终保持防雷设施和装置的良好安全性能。加大防雷安全执法力度,依法维护防雷安全生产秩序。通过强化部门合作机制,安监、消防、住建、教育等部门各司其职,积极配合气象部门,加强行政窗口审批环节的把关,从源头上堵住防雷安全的漏洞。(昆明日报 记者杨雪煌 张星宇 通讯员孟庆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