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中国》之南海特别节目第五集:中国何以不接受、不参与南海仲裁案?

02.07.2016  17:21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拉惹勒南国际研究院副教授李明江:

中国并没有参与仲裁,这是合法的,这是完全合法的。国际法甚至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都允许国家不参与仲裁。因此,在这一点上并不存在分歧。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谢丹:

从菲律宾提请仲裁到仲裁庭(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决定管辖和裁决本案,我认为其错误之处主要在于:一是涉及到无权管辖的事项;二是针对着无权管辖的对象。因此,仲裁庭(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就中国南海问题作出的任何裁决,对中国都没有法律约束力,也不会产生任何实质性的法律后果。只会沦为政治闹剧和舆论喧嚣,在一定程度上极大地浪费国际司法资源,损害国际司法威信。

英国知名专栏作家、前伦敦市副市长约翰•罗思:

所谓仲裁是需要合作双方都有意愿参与其中,而不能是一方同意而另一方却不愿意参与的,这也是美国在这件事情的论述上显得荒谬的地方。因为美国并不遵从大多数的国际条约,我记得国际海洋法(《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就是其中之一,而且它也完全不服从于国际刑事法庭,美国的驻外军队也从不服从当地的法律。这也显示了美国的双重标准,对于美国自身来说,它本身就没有遵守国际法规,这显然是不合理的。然而远在千里之外的美国却因为它的政治动机,决定制造国际间的冲突与紧张关系,事实上,这是一件美国刻意为之的事。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肖凤城: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仲裁庭(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对菲律宾提起的仲裁案是没有管辖权的。公约第298条的规定,缔约国可以书面声明,对于海洋划界、军事活动、历史性海湾所有权等方面的争端,不接受一种或一种以上强制程序,咱们国家(中国)早在2006年就提交了这样的声明,明确表示对于上面所讲的这些争端,排除适用强制程序。

中国社会科学院海疆问题专家王晓鹏:

首先呢,我们中国之于南海,我认为有三重身份。第一重身份我们是南海诸岛的主权国;第二重身份,我们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第三个身份呢,我们是南海最大的沿岸国。那么三重身份的交织就决定了中国一方面要坚决地去维护我们的海洋权益,另一方面,我们还要兼顾地区的和平和稳定,要维护南海航道的航行自由和航行安全,维护国际法的尊严。

我们说即使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当中相关的规定,一个非常重要的精神叫做“以陆定海”,在南海诸岛而言就是以岛控海。我们对南海相应的权利包括主权、主权权利、管辖权和其他一切的海洋权益,均源自于我们中国之于南海诸岛的主权。这体现了我们“以陆定海”的原则。而菲律宾一直以来把这个原则进行了一个倒置,歪曲成了“以海定陆”,以所谓中国南沙部分的岛礁处于菲律宾所谓的专属经济区之内,来确定这些岛礁和海域的归属,是完全违背国际法原则的。而他这场国际仲裁也是秉持着这样一个原则来的。所以从根子上来说,从基础上来说,(南海仲裁案)就是错误的。任何一个国家如果遇到类似的情况,都不会接受,都不会参与这场非法的国际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