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委会列清单对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督查督办

03.06.2015  12:03

  近日,省消委会组织公安、安监、住建、文化、工商、民政等6个部门分片包干,强化督导,分别对全省16个地州(市)和滇中产业新区的36062家单位进行了排查,对发现20556条(处)火灾隐患和问题进行提炼,决定对其中的237项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列出问题清单,并下发《云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督查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的通知》督查督办。
  强化责任,制定有效的火灾隐患整改方案和措施。要求各级政府明确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的整改单位、督办单位及其责任人,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对本次督查督办的237项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要分清轻重缓急,对火灾隐患突出,火灾易发、多发、频发以及容易造成火烧连营、群死群伤的,要立即进行专题研究,不能保证消防安全的,要实行“两停”“两清”(停产、停业、清人、清易燃易爆物品);对短期内难以消除的火灾隐患,要组织专家制定严密的防范和监控措施,明确监控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确保消防安全。
  迅速行动,坚持不懈地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迅速行动,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作为常态化工作,长期坚持,常抓不懈,坚决克服高度重视下的松懈麻痹思想,按照《紧急通知》要求,每月组织一次督查检查;要坚持把组织专家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社会举报等手段作为隐患排查的有效措施;要牢固树立“隐患不除,火灾未已”的思想观念,把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作为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抓手,主要领导要对照火灾隐患清单,亲自研究整改工作,主动协调解决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逐一督促抓好整改工作落实。
  改进作风,务求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求各级各部门发扬“钉钉子”的精神,紧紧盯住火灾隐患整治,一抓到头、一追到底,追根溯源,直至火灾隐患得以彻底整改。要坚决克服久拖不决,坐而论道的不良作风。对督办工作不落实、措施不明确、效果不明显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工作迟缓、不作为或者乱作为从而导致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和约谈,并将有关情况抄送组织和监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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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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