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雪松到楚雄中院考核党风廉政建设

30.12.2015  17:12

2015年12月28日下午,受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安排,党组成员、副院长李雪松同志考核组一行到云南省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采取查看痕迹管理、听取汇报、考核反馈等方式进行。

首先,李雪松副院长一行认真查看了楚雄中院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管理、台账规范、学习记录、会议记录、廉政档案、廉政专题教育、上廉政党课、廉政谈话等痕迹管理情况,然后听取了楚雄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宗根同志汇报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及存在困难与问题。

   

(李雪松副院长对楚雄中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综述)

通过查看痕迹管理及听取汇报后,云南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雪松同志对楚雄中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给予六方点评价: 一是 落实制度有力,制度规范健全。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关于纠正节日不正之风的“十个不准”规定》和省、州纪委在各个节日期间严令禁止不得违反的相关规定要求,强化督察,防止节日腐败和节日浪费及不正之风问题的发生。不断完善和细化本院各项规章制度,已规范完善改进会风文风、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制度。严格落实上级各项制度,有效贯彻党风廉政精神,成效可圈可点; 二是 拓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围,措施扎实具体。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两级法院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部门干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缴纳风险金,严格考核,兑现奖惩,通过层层传导压力,把廉政责任制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在取得成果上见实效。同时,对辖区10县(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交叉督查,确保查找存在的困难与问题的真实性、客观性; 三是 强化监督力度,把监督关口前移。如监察室主任通过参加、列席党组会、院务会、审委会,加强对本院重大决策的监督检查,严格遵守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从源头上监督重大决策违反规定程序,切实把监督关口前移; 四是 巡查力度大,成效明显。中院对全州法院及广大法院干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开展专项督察2次,对本院开展日常督察8次;基层法院自行组织检查22次、定期不定期开展审务督察112次,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作了批评教育。对楚雄、南华、牟定3个法院进行了司法巡查,及时反馈了巡查意见,并限时整改。重视群众信访举报工作,全州法院共收到信访举报39件(次),均已全部办结,查处超审限案件1件,作了通报处理; 五是 开展廉政教育深入,扎实有力。廉政教育深入程度,可以从一系列数据看出。如开展党组反腐倡廉中心组专题学习16场次、院长讲专题廉政党课11场次、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11场次。认真开展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22场次;两级法院院长为全院干警讲专题党课13场次;中院组织本院干警开展专题讲座2场次。组织学习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以及上级典型案例通报和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案例通报60场次。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中院27名实职处级领导干部进行述职述廉,34名领导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65名科以上领导干部作出不接受“红包”的承诺。 六是 查找不足客观实际。主要体现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纪检监察部门履职不全面,个别法院管理松懈纪律松驰以及个别干警作风拖沓等。

同时,李雪松副院长对楚雄中院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 进一步深入学习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要原汁原味地学、深入学、全面学,迅速掀起学习高潮,让精神入脑入心,落实在工作中、行动上,用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统领法院各项工作; 二要 进一步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做好今年收官工作,做到善始善终,为2015年各项工作划上圆满句号; 三要 进一步细化楚雄中院在全省法院2016年度工作谋划会上的谋划思路,制定具体措施,层层分解,把思路变成措施,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作者单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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