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副厅长陈明率队到昭通市 督导检查防汛工作

28.06.2016  23:21

6月22至24日,省水利厅副厅长陈明率领厅规计处、建管处和省评审中心、建安中心等处室相关人员到昭通市督导检查防汛工作。检查组先后深入盐津县、大关县和彝良县,认真检查了三个县防汛责任制落实、防汛应急预案制定、防汛抢险物资储备和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等情况;听取了彝良县“6.21”洪灾情况汇报。在结束现场检查后,检查组于24日上午召开专题座谈会,与昭通市水利局共同研究安全度汛工作。

陈明充分肯定了昭通市的防汛安全工作,并对下步安全度汛和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昭通市作为我省防汛救灾工作的重灾区之一,在长期的防汛救灾工作中取得了很多的成绩和经验,在下步工作中要认真总结、加强推广;二是在今年汛期提前汛情严峻的形势下,昭通市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结合检查组检查发现的问题,再次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整改;三是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根据工程运行情况及汛期降雨量预报情况,对水库汛期调度运行计划和防洪应急抢险预案进行修订、补充、完善,提高汛期防汛应急能力,确保抢险救灾有预案、有队伍、有措施;四是加强防汛减灾能力建设,在制度、队伍、物资、预案等方面加强建设,确保安全度汛(规计处)。